近日,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汉中治必莎制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综执处字〔2024〕60号),该单位因冒用药品名、误导欺诈消费被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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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汉中治必莎制药有限公司存在冒用药品名、误导欺诈消费的行为,对此,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汉中治必莎制药有限公司作出1、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儿童西瓜霜清咽利喉喷雾”“西瓜霜口腔溃疡”“西瓜霜牙痛灵”“西瓜霜口咽清”“西瓜霜口焱清”“丁医生西瓜霜喷剂”“绿瑞西瓜霜”作为商标的及其他使用容易让公众对商品的原材料质量特点产生误认内容的产品;2、召回已生产售出的使用以上商标的“医用退热凝胶”产品;3、罚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汉中治必莎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8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工业园区6号,法定代表人为丁敏。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汉中) 编辑:燕子 审核:临风

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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