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2024年第5期刊发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飞的最新论文《数字证据及其阶梯式分类审查机制》。这是郑飞律师在《法学研究》2021年第2期发表论文《证据属性层次论》之后,第二次在该刊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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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是郑飞在证据法学和新技术法学交叉领域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是其今年发表的第二篇“法学三大刊”论文。今年年初,郑飞在《中国法学》2024年第1期发表了《证据种类法定主义的反思与重构》一文。《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被誉为“法学三大刊”,三篇“法学三大刊”系列论文的发表,对于提升法学院在全国法学界的学术影响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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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证据数字化呈现出五个基本面向——电子化、区块链化、大数据化、人工智能化和虚拟仿真化,从而形成电子数据、区块链证据、大数据证据、人工智能证据和虚拟仿真证据等五种基本的数字证据类型。

由于数字技术的发展,传统电子数据概念和证据规则已不能有效涵盖和规制现有各种数字证据。基于数字空间理论以及不同类型数字证据在技术证明逻辑上的不同,应将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2款第8项中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统一修改为一种整合开放的数字证据,以容纳因数字技术迭代升级而产生的各种数字化证据,并在司法解释中具体规定各种数字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从而形成一种以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为基础的阶梯式分类审查机制。

同时,还应从证据采纳的必要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等层面,建立一种数字证据阶梯式审查的更新机制,以应对技术发展可能带来的对证据审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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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郑飞一直专注于证据法学和新技术法学的研究和有组织科研。在学科体系的建设上,郑飞领衔的北交大法学院新技术法学团队已经构建了由人工智能法学、区块链法学、数据法学、网络法学、生物技术法学和空天技术法学等六大方向所组成的学科体系,形成“一体两翼六大方向”的学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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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实践方面,郑飞还组织成立了全国性的“新技术法学虚拟教研室”和“新技术法学虚拟研究小组”等,连续产出了“中国新技术法治发展报告系列”、“新技术法学研究丛书”(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新技术法学系列教材”等成果,同时即将推出“新技术模范法系列”和“新技术法学案例评注系列”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