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看起来十分普通的“小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特推出“如我在诉”融媒体栏目。该栏目从小案小切口入手,通过记录法官办案,体现法官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注重释法说理的微言大义,注重“小案”办理的“情法交融”,展现司法的为民情怀。敬请关注。
“刘法官,款项已经收到了,真心感谢你们!”竞买人兴冲冲地打来电话。简单几句话,却凝聚着对执行法官刘永振数日辛勤和汗水的肯定。
原来,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天津某商务公司与湖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刘永振依法查封了其在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某工业园区承租厂房内的电动起重机。经评估、拍卖程序,天津某科技公司以最高价竞得了上述电动起重机。
执行裁定书和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然而,正当所有人都以为案件即将画上句号时,一条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整个执行程序陷入了僵局。“刘法官,我拍的电动起重机被他们封厂房里了。哎呀,这可怎么办啊!”买受人焦急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刘永振的心顿时一紧。他意识到,这场执行交付远比想象中复杂。
面对交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性,以及买受人、申请执行人均要求确认成交、强制交付的迫切需求,刘永振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于是,他带领团队远赴湖北十堰,决心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时值7月,暑热难耐,刘永振一行千里迢迢一路奔波,一抵达十堰,便兵分两路立即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一方面,奔赴交付现场进行勘查,了解电动起重机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与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对接,寻求协助执行的力量。
被查封的电动起重机。
在郧阳区法院的协调下,刘永振与属地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开展了座谈研判。然而,得到的消息却令人震惊。原来,存放安置案涉电动起重机的厂房因他案亦被司法拍卖,如今厂房权利人已变更为当地某国有企业。更棘手的是,该厂房在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下,已经被一家高科技企业承租并大规模改造,加盖了楼层和天花板,起重机就这样被“困”在了厂房。这种种情况,让刘永振再次陷入了沉思。“不能让你们大老远白跑这一趟。”郧阳区法院和属地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的表态,让他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
“强制拆除?那绝对不行!”座谈会上,产权人表示,一旦强制拆除,不仅会造成承租企业长时间停产停工,还会影响当地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区域营商环境。
面对重重困难,刘永振的心情异常沉重。他深知,这次执行任务艰巨,要协调各方利益,才能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但他没有放弃,多次会同郧阳区法院、属地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查看现场,耐心地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记录下每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
座谈会上,刘永振(左四)与郧阳区法院、属地党委政府共同研讨解决方案。
终于,刘永振想到了一个大胆而新颖的方案:由承租企业或厂房产权方出资购买拍卖的电动起重机,买受人折算拆卸运输费用予以适当让利。这个方案既考虑到了买受人的利益,又兼顾了承租企业和厂房产权方的实际情况。然而,方案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承租企业表示对起重机没有需求,不愿出资购买;厂房产权人一开始对这个方案并不买账,认为这会给他们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此时,刘永振和团队成员已经连续工作了数日,早已疲惫不堪。但一想到买受人正翘首以盼,他还是继续耐心地与厂房产权人沟通协商。
“这事儿要是处理不好,您的企业信誉最终也会受损,甚至还会影响这么多工人的利益……”刘永振解释道。
“行吧,就按您说的办。”厂房产权人的这句应允,让整个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在各方协调下,厂房产权人与买受人于9月正式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起重机重新作价出售,这起复杂的强制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工作不是冷冰冰的法律程序,而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我们要更加贴近群众,多为他们着想,多办实事。以我们的热情赢得百姓的信任,用我们的耐心让百姓感到安心。”结束这场往返两千余里的长途奔赴之后,刘永振更加坚定做好执行工作的信念。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