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晚,江苏省南通市发生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刑事案件。23岁小伙康某买了一辆小米电动汽车,因为觉得自己的车提速快,就在一摩托群里约人飙车,遭到辱骂后,他们在一咖啡店门口“约架”。几位摩友也来到现场,康某来到现场时,手里还提着一把刀。几位摩友也不甘示弱,不顾康某手里的刀,几次与康某发生对视并发生激烈争吵。结果康某情绪失控,捅向了一位曹姓男子。
然后,情绪彻底失控的康某驾着他的小米新车不断撞向咖啡店门前的一排摩托车,撞完后扬长而去,让现场看得人目瞪口呆。而被捅的曹某,因为失血过多,在医院不治身亡,让人唏嘘。一场言语的小冲突,到最后捅死人的刑事案件,让人感到不可理解的,这难道是吃得太饱了吗?我相信,现在在看守所失去自由的康某也感到很后悔,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可能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死刑,可谓付出代价惨重。
张律师,这起案件真实体现情绪失控后的代价,因为涉嫌故意杀人,康某可能最高会被判死刑。但是也有人放出一段现场视频,称康某不是故意杀人,视频显示现场多位摩友对康某进行言语刺激,才使康某“激情杀人”,而且本来康某提刀情绪几乎失控,但是曹某还冲上去抱住康某,还对康某进行锁喉,这显然是更加刺激康某,导致康某的刀刺中了他。如果康某属于激情杀人,康某还能轻判吗?请您说说您的观点。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激情杀人能否减轻刑罚,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激情杀人并非法定的减轻或从轻量刑情节,而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尽管激情杀人并非法定量刑情节,但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激情杀人的情节,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例如,如果犯罪分子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激情杀人的定义和特点也影响量刑。激情杀人通常指在强烈情绪冲动下实施的杀人行为,具有突发性、瞬间性和难以控制性。与预谋杀人相比,激情杀人在主观恶性上可能相对较轻。综上所述,激情杀人能否减轻刑罚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所以,康某属不属于“激情杀人”,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要考虑当时案情发展经过,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这里面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死者曹某家属的态度,如果对康某的行为出具谅解书,康某相对也会减轻一定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