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聪明反被聪明误,法盲终食法盲果!
这是一对同胞兄弟:一个29岁,卫生队化验员,技术12级干部,叫刘奉林;一个23岁,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百货公司统计员,团支部书记,叫刘奉忠。
还在孩提时代,他们的父亲刘仁益就预言:这两兄弟聪明过人,长大必有出息。果然不出所料,后来他俩一个到部队捞到了‘军官”,一个在县城混上了“干部”,走上了不同的岗位.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俩终于又从不同岗位走到一起来了,但却是一条通向死亡的绝路:兄弟俩因对家乡处理其父与邻居的打架纠纷不满,经过密谋,将大队党支部书记张代国杀害,成了共同杀人的凶犯。
事也凑巧,就在军事法院宣判刘奉林被处死刑的同一天,刘奉忠在四川巴中市伏法,真是沆瀣一气,殊途同归!
一对蛮好的兄弟俩,何以落得如此下场?从他们的罪恶表演中,似乎可以悟出一些真谛……
“有理”——就可杀人?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1988年的五月,家住平昌县华严乡的二刘的父亲刘仁益,与邻居漆某某为房地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刘认为漆家修房时占了他的地,又修得太高,遮了他家的荫,无论如何也不让漆修,为此两家多次斗殴,气愤之下,刘仁益打烂了漆修房用的瓦。二十七日,两家又发生争吵打架,互相扭打中,刘仁益胸部被打伤,她的头上也起了血包。
经村、乡多方调解,对打架问题作出如下裁决:漆付刘医疗住院费33元;刘付漆医疗费2元,并赔偿打烂200匹瓦的损失费8元。
刘奉林得知此消息后,认为这样处理是“各打五十大板”,便急匆匆以父病危为由,从驻地赶回华严,经过几天的“调查”,刘奉林断言:之所以村上作出“不公道”的决定,是因为村党支部书记张代国从中作祟。
六月三十日,刘奉林专程从华严赶到县百货公司刘奉忠处,一起共谋密商杀害张代国的计划。
一进门,刘奉林就问:“父亲的问题处理了没有?”
“处理了,各打五十大板,等于没处理。”刘奉忠回答。
“这中间究竟哪个在作怪?”
“还有哪个,就是他张代国!”
“哦,张一代一国!刘奉林记起了,他母亲当生产队妇女队长时,因私自拿回七、八十斤谷子曾受到当时担任生产队长的张代国的批评,这事一直留在兄弟俩的记忆里,耿耿于怀。
“哥,你说咋办?”刘奉忠踌躇不安起来。
“他隔两天要进城来,我看干脆找个机会把他收拾算了!”刘奉林带着试探的口吻肯定地说,事实上,他在进城来前,已邀约了张代国。
“收拾他?会不会被别人骂?”
“我们有理,怕什么!你看老头子(指刘仁益)被打伤住院,本来嘛,应该付给我们误工补贴、营养补贴等等,村里却有意庇护漆家,还让我们付他2元医疗费,岂有此理!况且张代国还欠我家旧账,把他干掉以除后患!”刘奉林似乎有诉不尽的“冤屈”,滔滔不绝地说着。
“是的,只要我们有理就不怕!”刘奉忠豁然“醒悟”。
“那,就这样办!”刘奉林咬牙切齿地。
“不说”——就无人知晓?
窃窃私语。
“望风”。
两双贼溜溜的眼睛。
手忙脚乱。
一个罪恶的杀人计划,正在县百货公司406房间——刘奉忠宿舍酝酿……
经兄弟俩共谋商定,趁张代国进城的机会,以帮其儿子考中专找“后门”为借口,约张到宿舍先喝酒,再将放有氢化物的有毒茶水给他喝,时机成熟就下手!
为了实现这一罪恶杀人计划——
刘奉林亲自到县城街上买塑料布和麻绳,刘奉忠专门从百货公司“找”来麻袋、手套和改刀。
白天,刘奉忠心神不定地“上班”,不一会又跑回宿舍一趟;刘奉林则在家一方面准备了丰盛的酒、肉菜和“茶水”,一方面又将一根铁棒藏在床下……
一切准备就绪,七月二十日上午十一点钟,在刘奉林事前的“邀约”下,张代国乘公共汽车赶到了县城,刘奉林则热情前往迎接。吃完晚饭后,因张要去看川戏,兄弟俩再三叮咛:看完后无论如何要到家一趟,商量他儿子上中专的问题。
张代国被兄弟俩的“热情”所感动,满口答应着,以至才九点多钟戏还未完就来到百货公司。善良的张书记哪里知道,406房间急切等待他的,将是一场面临杀身之祸的大灾难!
“快来,张书记!’刘奉林满脸堆笑,一边招呼,一边端出事前切好的卤猪耳朵和卤兔肉,并拿出贴有“特产”标笺的瓶装红粱酒。
“戏还好看吧?”刘奉林找了个话题,
“怕你们久等,戏没完我就走了。”张所答非所问。
“来,我们先喝,奉忠去找谢局长问你儿子的事,等会儿就来。”其实,这时的刘奉忠,正在楼下望风。
张代国一坐下来,刘奉林便书记长书记短地给斟了一杯又一杯……
“再来一杯!”看到张代国已有些醉意,刘奉林劝道。
“不行了,已喝多了。”
“别客气,再来一杯!”
张代国已经酩酊大醉了。
刘奉林顺手端来了热“茶水”,还当着他面放进一大勺糖。
张代国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似乎觉得味不对劲,欠起身来:“唉,热得很!”便向放电扇的墙角走去,没走两步便倒下了……
时机已到!刘奉林立即闪到窗口边只喊了一声,刘奉忠便应声赶回宿舍,进门便神经质地关了灯。
他们配合默契,一个扑上去紧紧卡住脖子,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另一个则死死地按住脚。
刘奉林举起铁棒往受害者头部猛击!
刘奉忠立即拿出麻绳、麻袋和塑料布……
兄弟俩终于实现了他们的计划,把罪恶的魔爪伸向一个辛苦劳累了大半辈子、有妻儿子女七口之家的老实敦厚的农村基层干部!
他们杀人后,将受害者尸体三道捆绑两次包装,然后用自行车悄悄运往离县城三公里的廖官岩抛尸河内,又返回宿舍打扫现场,毁证灭迹。
他俩满以为这样也就“天衣无缝”了,然而“做贼”毕竟心虚,第二天,刘奉忠就有点“稳不住”了,他自言自语地说道:“我们杀了人,今后如果发现就糟了。”
兄确比弟“老练”,自信地:“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只要不说,哪个晓得?”
“人家知道张代国是你约来的,向我们要人咋个办?”刘奉忠还是不放心地说道。
刘奉林则故作镇静轻松地说:“这没有啥,是我约了他,但个人长有两条腿,到哪里去我们管得了?至于这件事,就是刀搁在脖子上我们也不要承认,他们就没有办法!”
悲剧!法盲的悲剧!犯罪分子多么得意忘形!但是,同他们的预料恰恰相反,仅仅在发案后的十天内,我侦查人员经过紧张的追捕,就分别将仓惶逃窜的刘奉林、刘奉忠捉拿归案,并捕获了他们行凶杀人的全部罪证,在大量确凿的人证、物证面前,兄弟俩无法抵赖,面色如上……
“我的儿子”——就不会杀人?
刘奉林、刘奉忠被捉拿归案的消息在华严乡传开了。他俩的父亲刘仁益闻讯若无其事,付之一笑:“我的儿子,怎么可能杀人?”
“谁抓我的儿子我就找谁算帐!”这就近乎威胁的口气了。
刘仁益,50开外,华严乡小有名气的“刘木匠”,早年丧妻,性格孤僻。别看蔫巴老头已一大把年纪,干起什么事来还是“筋筋崩崩”的,如果谁要冒犯了他,那可是天王老子也不认,非把你的祖宗八辈都掀翻不可,就为漆家的房地纠纷问题,他发起火来比谁都大,你进一寸,我得进一尺;你揭我一匹瓦,我得推倒你的墙。两个儿子还不时开导他:“老头子,你还是顺点气,不要肝火太旺。”
这个脾气,是刘仁益多年养成的.人们都知道在刘家,就只有“老头子”说了算,那几年国家搞改革开放,他这个“手艺人”也顺势有了用武之地,今天给东家敲个桌子板凳,明天给西家修修犁耙粪桶,别看都是些小打小闹,却很实惠,每月下来少则二、三百,多的时候就不消说了。因此方圆十多里内都知道他近几年“包包”都快胀满了。刘仁益每天烟酒不离,一喝上二两老白干就摇头晃脑,连自己姓啥也不知道了,加上看到两个儿子又有出息,都混了个“官”做,就更得意忘形了;动不动就是“我儿子在部队”,“我儿子在县城”,说起话来粗口大气,旁若无人。同谁发生口角,无可奈何的时候就嚷:“我要把两个儿子叫回来给你们算帐!”
话又说转来,算帐归算帐,他两个儿子成为了杀人犯,实实在在地被抓走了。刘仁益获悉后仍然矢口否认:“我的儿子最听话,不可能杀人,这中间准有人整他!”为此老头子整天骂娘,怀疑这个,诅咒那个,就连已被儿子杀害的张代国也不放过,说长道短,拼命往张身上泼脏水,还扬言:“要找公安局还人!找公安局平反!”一副盛气凌人的凶相!
就在刘仁益气壮如牛不可一世的时候,公安部门为侦破刘奉林、刘奉忠杀人一案搜查刘家住处,意外地搜出刘仁益私藏的一支五四式手枪。
奇怪,手枪从何而来?
经调查核实,是两年前刘奉林从部队偷回来的,以后又通过关系以“枪支丢失”为由将这支枪在军械部门“注销”掉了,刘奉林将手枪带回家后,立刻就交给刘仁益“保管’。刘仁益喜出望外,连连夸奖儿子“有本事”、“连枪都能搞到”。有了枪,刘仁益就更忘乎所以了:“谁敢惹我刘家,谨防送他到西天!”
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刘仁益高兴得太早了,政法部门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以‘私藏枪支弹药’罪依法判处刘仁益有期徒刑两年(当然刘奉林同时犯有盗窃枪支弹药罪无疑)。刘仁益的如意算盘还没有来得及精打细算时,冰凉的手铐已紧紧锁住了他的双手,刘仁益“见了棺材”也不流泪,就在这时他还高声叫嚷:“这是我儿子的枪,我犯有什么罪?”
真是:有其子必有其父,有其父必有其子。
悔恨——就能赎罪?
手铐。
高墙内。
令人心悸的铁门声。
审判台。
耷拉着脑袋。
无神的眼睛
曾几何时,二刘兄弟俩是那样的心狠手毒,那样的忘乎所以!而现在,他们双双被押上了人民的审判台,懊丧地垂下了头,这是肆意践踏蹂躏法律的必然下场!
当法庭宣告刘奉林被依法判处死刑时,他顿时傻了:又悔,又恨,又怨,又叹,手脚无所措!下来后,几次哭诉着要求法院“不要枪毙”他,并声泪俱下地陈述了三条理由——
理由之一:我是真正的悔恨,并保证今后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好家伙!一句悔恨就能抹掉杀人之罪,未免太轻松了吧)
理由之二:我家里还有年迈的老父亲和不满周岁的女儿,他们都还需要我养育。(多“慈善”的面孔,多“孝敬”的言辞!似乎不太像一个杀人犯口中吐出的语言!)
理由之三:我的妻才22岁,身体又弱,我和她都还年轻,我不能离开她。(好个“模范丈夫”!可就是这个“模范丈夫”,却是一手给别人制造了家庭悲剧的杀人元凶!)
当刘奉忠得知自己被判极刑时,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成天嚷嚷,一面声辩:张代国是他哥杀的,他只是“帮帮忙”;一面又怨恨自己:早晓得有这样的下场,说什么也不干那种事,哀求政府给他留一条再生的出路….
看了儿子和老子的以上表演,令人茫然、不安和深思:悲剧!愚昧的法盲的悲剧!
有人说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这里不妨摘抄一段刘奉林在伏法前给其妻子的绝笔信——
爱妻!
近来一切好吧?爸爸、妈妈身体好吧?天真活泼的女儿丹丹还听话吗?祝亲人们健康长寿,万事如意!
由于我这个败家子的愚蠢,对处理老家父亲和邻居打架一事,忍不下一口气,与刘奉患一道,杀了村支书,严重触犯了刑法,被政府判了死刑,这不怪组织和他人,这是我自作自受。我的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所以尝到了不守法的苦头。我的犯罪给所有的亲人带来了痛苦,特别是给你和丹儿的痛苦更大,是我害了你母女俩,我痛恨自己,而现在后悔已无济于事了,我死以后,请你尽快把我忘掉,一切都成为了过去,你们就恨我这个不争气的败家子吧,我的犯罪不应该连累你们,你一定要看在父母丹儿的份上,坚强地活下去,勇敢地去迎接未来的生活,和爸爸妈妈一道抚育好丹儿,让她享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长大成人,她是我与你的亲骨肉,也是我们唯一的后代,要把她精心培养成为国家有用之材。同时请所有的亲人都吸取我的教训,人和家不败,守法万事兴!
你还年轻,很贤慧,你应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的犯罪给你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你恨我吧,另外,请你一定不要被旧思想捆住了手脚,通过生活的了解和接触,找一个踏实忠厚的伴侣,重新建立一个幸福的家庭,时间一定不要拖长了,请一定尊重我的这个意见。
我对不起你,生前曾说给你做一件大衣,没做就永别了,想起来很难过,但过去的永远过去了,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的,“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悔恨,在某种意义上,不能说不是一个人思想上的“飞跃”。但是,对一个杀人犯来讲,仅仅悔恨不是太晚了吗?在严厉的法律面前,仅仅悔恨又怎能换来“仁慈”和宽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