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1月18日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被双开。
经查,刘星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
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星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星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星泰,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刘星泰曾长期在山东省工作,历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
2015年开始,刘星泰担任山东省日照市市长,2016年出任日照市委书记。
2018年1月,刘星泰跨省出任海南省副省长。当年7月,刘星泰任海南省委委员、常委。当年8月,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刘星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2018年8月,刘星泰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刘星泰当选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5月22日,刘星泰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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