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农家无宝玉,八桂山地皆是金。

广西地少山多,山地、丘陵和石山面积占总面积的69.7%。所以,广西的优势在山,希望也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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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数据显示,广西全区林地面积2.42亿亩,其中公益林地0.76亿亩、商品林地面积1.66亿亩。根据功能划分,公益林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而商品林的核心则是依法自主经营,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按广西常住人口5027万来算的话,平均每人拥有商品林地才3.3亩,如果按每年每亩租金500元计算,每人的每年收入也不过是1650元。

即便剔除城镇人口2855万,农村人口平均每人拥有商品林地才7.6亩,收入也仅为3800元,根本满足不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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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广西的商品林地呈现出散、乱、小特征,存在着规模小、管理粗等问题,林业产出低,经营效益差,投入积极性普遍不高。

当广西吹响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号角,面对商品林地的散、乱、小,又该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呢?

根据《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西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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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地采取“林地入股、林木变现”、“超产分成”等模式,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

——鼓励建立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推广家庭联合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委托经营等模式。

——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作用,完善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依法依规进行收益分配。

——鼓励林业企事业单位开展林权收储、评估。鼓励各地科学制定林权收储、评估标准,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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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村集体、农户及各类林权经营主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等现有平台开展林权流转交易,畅通资本投资林权渠道。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奖补机制,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优化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林业投资经营,加强对各类资本投资林业的全过程监督。

——深化“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

——支持分类建立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场村联营”、“场户联营”,鼓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集体林重点县发展林业产业,推动建立完善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联合打造涵盖“种、养、采、游”的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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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处在一个资源为王的时代,对于拥有商品林地的农民来说,可谓抱着一个聚宝盆,完全可以把资源变为资产,把资产变为资金,把手里的林地、林木变得更加值钱,而且还能多方共赢,一起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