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自媒体博主爆料称,江苏从事粮食收购生意的高先生在购买粮食后,在雇佣货车运送38吨稻谷的途中,连车带稻谷被人开走,稻谷被卖,事后高先生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时,接待的民警态度非常差,还称“想投诉就去投诉”。
一起随小编去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前因后果又是什么,当地派出所对于此次事件又是作何回应。
事件详情:
时间地点:2024/11/16(报道),江苏连云港
事件经过:货主高先生雇佣货车运输采购的38吨稻谷,但在运输的途中,连车和稻谷都被人开走,事后高先生去当地派出所帮忙协助寻找的时候,接待的民警态度差,在媒体曝光后,当地派出所回应称该件事情已解决。
据货主高先生讲述,他在11月13日从某配货站联系了一辆货车运输采购的稻谷,行程是从灌云县下车镇长兴村粮食收购点到常州市武进区。
当天11点37分装了38吨粮食后出发,在途经淮安市涟水县成集镇红绿灯北时,司机下车买水,回来后发现车辆被人开走,连着车上的38吨粮食也不翼而飞。
事后,货车司机向高先生解释称车辆是被与其有经济纠纷的人开走的。
15日晚,高先生和司机连同配货站一起前去事发地成集派出所报警,接警人员只告知了一个货车大概的位置,然后让当事人自行去寻找。
货车司机得知大概位置后,便自行前去寻找。货主高先生则在此向派出所寻求帮助,希望能够帮忙寻找,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对于高先生提出希望可以协助寻找的要求回应态度较差。
货主高先生向派出所接待人员提出表示希望能够派警员一起前去梁岔(镇)帮忙寻找,对此,该所的民警回应道:“你想多了吧,到底车子在什么地方,粮食在什么地方,现在都没人知道,我上哪找去?”
对于民警的回答,高先生回问了一句“报警你就不闻不问了呗?”对于高先生的问题,接待的民警没有作出正面的回应,而是态度恶劣的赶人,并且说道:“现在请你出去,我拒绝回答你的问题,你要投诉就投诉去!派出所反正就这么个情况。”
事件后续:
在该事情在网络上传播开后,新黄河的记者联系到事发地成集派出所对此事的进展进行跟进,据该所负责人回应称事情发生后,公安局领导很重视,刑侦大队也前来协助。目前,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正与拿走粮食的当事人谈话,警方会处理好此事。
当事人高先生也告诉记者,称派出所已经联系到他,并且已经勒令拿走粮食的人把卖粮食的钱款先放在派出所的账户上。
高先生表示自己正在前去派出所的路上,只要去派出所签个字,就可以拿回自己购买粮食所用的钱款了,对于此事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货主货物丢失去报案希望获得警方帮助,没想到却遭民警赶人。这件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有网友表示认识社会的第一步就是报警,“有困难找警察”只是一个理想的状态。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遇到正规的警察了,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民警的态度都是这般,难以令群众满意。
也有网友表示直接连车带稻谷一起开走,这应该算是盗窃了吧,开走的人是否被追究责任。
也有网友猜测这之中可能是因为有什么经济纠纷,而记者调查后也从当事人口中得到印证,确实是与货车司机有经济纠纷的人开走的。
对于货主高先生而言,此事简直就是无妄之灾了,雇佣运粮食的货车司机与他人有经济纠纷,导致自己购买的粮食被拉走卖掉,属于城门失火,被殃及的池鱼了,虽然过程中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但是幸好最后还是拿回了自己的购粮款,未造成太大的损失。
高先生雇佣货车运输稻谷,却因货车司机与他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导致货物与车辆被抢走,这对高先生而言是一种典型的受害者无辜连带责任。
他既非纠纷当事人,也无法提前预料司机的财务状况,但事件的发生却让他蒙受了直接损失,作为托运方,高先生需要更清晰的合同条款和保障措施,例如货运险或明确责任划分的合同条款。如果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能快速确定责任归属并获得赔偿。
高先生向派出所求助时遭遇的“态度差”,引发了公众对基层执法部门服务意识的质疑,令人发出这才是“真正”的警察的感慨。
警方是社会治安的维护者,理应以高效、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但是在现实中并非所有的民警都能够做到这一点,某些基层民警可能存在责任心缺失或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
在处置警情时态度差不仅可能损害了受害人和民众对于警察的信任,而且这样的行为也可能影响到整个公安机关的形象。
虽然最后派出所表示问题已经解决,但如果不是媒体介入和舆论压力,高先生能否得到及时帮助是个问号,媒体进行的社会监督还是很有必要的。
事件中开走货车的与货车司机有经济纠纷的债主,因为与货车司机有经济上的纠纷,选择直接开走货车和稻谷,这一行为显然存在严重的法律与道德问题。
这种行为不仅未合法解决与司机的纠纷,反而侵害了高先生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牵连无辜,造成对货主高先生权益上的损害。
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占用他人财产,涉嫌抢夺或侵占行为。无论该车辆和稻谷是否可以视为债务清偿的范围,这种行为都违反了法律规定,应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