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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披露了一个特殊案子。安徽某地一对夫妻新婚两月后,妻子被确认患上肠癌晚期。丈夫冯某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求医问药,在身边照顾。
数月后冯某选择外出打工,不再出现在妻子身边,妻子娘家人都联系不上他。之后更是彻底失联。
冯某失联后,妻子仍继续住院治疗200多天,直到1年后去世。这段期间,冯某没有承担照顾妻子的义务、也没有出医药费,甚至两度提出离婚。
2024年10月,安徽某法院一审判决冯某“抛弃罪”成立,判刑1年缓刑1年4个月。
舆论对冯某多少是有点同情的。
他不是一开始就不管不顾。
不知道两个人是相亲认识还是自由恋爱结婚的,感情算不算深厚。
新婚2个月,妻子就是晚期。
不能说妻子隐瞒病情,找个男人结婚好让他承担抚养义务。她的这个病,并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可能一发现就是晚期。这是很不幸的事。
冯某并不算是绝情的人,也曾照顾了几个月。可能觉得治好不太可能,又负担不起,所以做了“逃兵”。
情理上,同情冯某和他的亡妻。都是可怜人。
法理上,尊重判决。毕竟妻子那时候还活着。还需要丈夫的帮扶。如果冯某出外打工,尽己所能汇款给妻子继续治病,也就不存在“抛弃”一说。
夫妻之间,不管结婚时间多长,领取结婚证的那天开始,就在法律上有了互相扶助的义务。冯某先照顾妻子,寻医问药,后出外打工不闻不问,所以判得还算轻。
久病床前无孝子,不离不弃的夫妻很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