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家装需求的小伙伴们看过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要求,促进家装家居改造领域产品消费,市商务局启动了2024年镇江市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近期有家装需求的小伙伴们请仔细阅读以下活动规则: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活动平台
银联云闪付APP
四、补贴范围
智能家居类: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
房屋装修和厨卫改造类:地暖、成品门窗、涂料、瓷砖、石材、木质地板、板材、墙板、墙布、墙纸、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全屋定制类、吊顶(含龙骨)、灯具、卫浴洁具、洗水槽、升降晾衣架。
居家适老化改造类:沐浴椅、坐式淋浴器、暖风机、呼救器、护理床、监控摄像头。
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经过认证的绿色节能、节水产品。
(注:省级如有调整,按省级文件执行)
五、活动商家
首批参与活动商家已确定,名单持续更新中,消费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实时查询最新名单。
六、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我市公布的活动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成交价的15%给予补贴,每户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注:省级如有调整,按省级文件执行)
七、补贴流程
(一)11月16日至12月31日购买家装家居产品的消费者
个人消费者下载银联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完成实名认证后,携带房产信息(已办房产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新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自建房者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居民建房规划许可证)到活动商家选择补贴范围内商品。活动商家在银联POS机上录入交易订单,根据提示输入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房产信息后,消费者完成支付,即可按产品成交价的15%给予一次性立减补贴。
全屋定制类商品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货物送达,其他类商品须在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货物送达。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完毕的,视同未销售,由商家退还补贴资金,商家应提前向消费者做好说明解释。活动商家负责向平台上传此次销售相关的个人普通发票、签购单、房产信息等,并保留消费者已签收的送货单(自提单)、商品送达照片(自提照片)、收货地址的门牌照片等材料以备后期审计。
如需退货,消费者联系销售商家,工作人员核实商品退货情况后,为消费者申请退款,退货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商家退还消费者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实付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二)10月25日至11月15日购买家装家居产品的消费者
10月25日至11月15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我市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家装家居产品的,因已完成支付,无法通过支付立减的形式享受补贴,采取事后申报的形式参与活动。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位镇江,选择家装补贴,在活动页面点击补录按钮,跳转小程序,在对应活动专区进行10月25日至11月15日交易订单补贴的申领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本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须为一类卡,用于接收补贴);
2. 10月25日至11月15日在参与活动商家开具的个人普通发票原件照片(须为申请人本人首次开具,对重开、伪造的发票,不予认定补贴资格);
3. 房产信息照片(已办房产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新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自建房者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居民建房规划许可证);
4. 发票对应的销售凭证(销售合同、订单、送货单、提货单或其他证明材料任意一种)。
申请人需承诺不退换货,申请日期截至2024年11月30日。
八、其他事项
1. 个人消费者的收货地址应与提供的房产信息一致,商家开具的个人普通发票信息应当与付款人一致。
2. 个人消费者和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应严格按标准、按要求上传材料,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因信息错误或图像模糊等原因未通过审核无法享受补贴,后果自负。
3. 主办方有权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新规,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商家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九、咨询热线
0511-85035285
编辑:张萌萌
来源:镇江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