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交替之际,江南地区大面积出现奴仆暴乱,即“江南奴变”。虽然大部分史籍对它都是一笔带过,似乎不怎么重要。但它不仅是满清迅速平定江南的助力,也是压垮大明的最后一根草。
要了解“江南奴变”,首先得明白这些奴仆从何而来。
明朝中期以后,在朝廷加派、地方盘剥、天灾减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大量农户辛劳一年却难满足一家吃食。无以为生之下,一些农户弃地沦为流民,一些农户则被迫投靠缙绅之家为奴。
这种“奴”不同于这些大户家庭雇佣的仆役,他们依附缙绅的前提是卖身为“世仆”。不仅自己为奴,子子孙孙也需世代为主人服役且不得摆脱奴籍,与奴隶无异。
注:在明朝一个“世仆”的价格不超过20两白银,同时期欧洲殖民者贩运到美洲的黑奴价格60~70英镑,折合白银两百多两。可见明朝世仆的“廉价”……
奴仆的另一大来源是 – 堕民(丐民)。
堕民的起源有很多种说法,大致为战争、朝廷斗争、罪行等原因而被贬的人。到了明朝堕民被朝廷法定为贱籍(还是贱籍中最低等的),不仅被歧视,还在社会生活中被强加多种限制。
今浙江绍兴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 … 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即积镪巨富,禁不得纳赀为官吏 ……
《敝帚轩剩语·丐户》
这些堕民日常只能从事社会中最低贱的工作,如戏子、捕渔、贩卖人或动物毛发、收集倒卖破布(主要是从死人身上扒)等等。
如果说破产农户还有一丝翻身机会的话,堕民则是根本没希望。因为朝廷就不允许他们翻身,主动掐断了他们的上升渠道,不能参加科举(明朝参加科举必须先入官学)、不能买官变换身份 ……地位低下且难以谋生,让大量堕民不得不主动成为缙绅大户家的奴仆以求庇护。
到了明朝末期各地缙绅家中蓄养的奴仆数量非常惊人,如顾炎武在《日知录》里提到,“今吴中仕宦之家有至一两千人者”,“大家僮仆,多至万至”。戴笠的《怀陵流寇始终录》记载,“麻城犹甲于全楚,梅、刘、田、李四大族,各有家僮不下三四千人”……
原本在律法以及朝廷的高压下,这些奴仆基本只能屈从于命运。但“甲申巨变”给了他们全新的机会,大明要完蛋了,一切似乎都可以推倒重来。
这场奴变最初只是一些大户家中的奴仆联合逼迫家主交出卖身契,恢复自己的“自由身”。由于明廷崩溃造成的行政失能,各地一时无暇也无力组织力量镇压这些“暴民”。奴变不仅如星星之火迅速蔓延,暴力也迅速升级。
饱受欺压的奴仆们开始报复主人们之前的虐待,并抢掠家主财物作为补偿。
崇祯十七年四月,江南宝山奴变,“千百成群,焚庐劫契”。六月在上海地区,“浦东祝姓一家,被奴杀死三命 … 南翔前后左右约数十家,有不与契者,即焚其庐”。同月在皖南黟县,“索主家文书,稍有拂其意,即焚杀之。皆云皇帝已换,家主亦应作仆事我辈矣”……
奴仆们肆无忌惮的革家主的财和命,让同样受欺压的佃户、雇户也纷纷加入了打土豪、分田地的行列中,奴变的规模和范围也被继续放大。
随着暴力的升级和泛滥,人性之恶也被释放出来。既便家主日常待仆并不苛刻,也一样洗劫甚至屠戮。
比如顾炎武家的仆从陆恩,平日和主家并无龃龉,他依然借乱组织顾家的奴仆起事。搞得顾炎武不得不放弃家产,带着家人躲入山中避祸。顺治二年(1645)七月,江阴徐家(徐霞客)的奴仆们也暴起发难。虽然徐家日常待他们不坏,但并不妨碍他们挥舞屠刀。
徐霞客长子徐屺、侄子徐亮工一家5口、徐亮采一家16口全部惨遭屠戮。家中女眷基本都随着“晴山堂”大宅葬身火海。整个徐家大约只有三四人侥幸存活,近乎于满门全灭。
对于正要南下吞灭南明的清廷而言,这场暴乱不亚于十万援军。
首先,“江南奴变”大幅度破坏了南明的组织能力。
古代皇朝对于地方管理并不深,日常依赖地方乡老、缙绅维持地方社会秩序。逢大事(战争、灾害等)时,也依赖地方汇集钱粮、组织力量如募兵、团练等等。
这场大范围的奴变,不仅分散了南明本就捉襟见肘的力量,也直接破坏了南明朝廷和地方的有效联系。从而让南明控制区变得更加混乱,南明朝廷也难以汇集资源和力量来对抗清军。
其次,“江南奴变”动摇了江南缙绅的抵抗决心。
生死关头大部分人会首先考虑保全自己和家族,而不是为大明舍生取义。在南方乱成一锅粥且朝廷无力弹压暴乱时,这些散布各地的缙绅大户们会向谁寻求安全呢?大多会选择投靠满清,寻求南下清军的保护了。
大量缙绅倒向清廷,让南明朝廷的行政体系进一步崩溃,更难以有效组织力量抵抗清军的南下。这也是多铎一路势如破竹,直抵长江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后,“江南奴变”对于南方缙绅的摧残,降低了清廷南下建立统治的阻力。
前文提到缙绅会协助朝廷管理、经营地方,所以缙绅在控制地方的同时也拥有了抗衡朝廷的资本(这也是明末朝廷政令难以贯彻的原因之一)。奴变对南方缙绅的肉体摧残,有些类似唐末黄巢对世家门阀的毁灭。
这对于清廷来说是一种利好。进入一个相对“空白”的地方建立统治,虽然会费一些时间,但阻力会小很多。
而且奴变对于清廷危害近乎于零了。因为发动奴变的暴动者,整体上别说组织,连有效联系都没有。实际可以看作以家(缙绅大户)为单位暴力小团体,缺乏有效管理、没有长远目的,很多抢完就自行散伙了。
清廷在地方重新扶植起缙绅阶层并恢复地方秩序后,就可以轻松拿捏他们。很多参与暴动的“奴仆”,后来都被清廷翻出来并沦为清廷体恤臣民的“牺牲品”,也可以说他们实际上是在帮满清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