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驾驶人
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部分
上路行驶时
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
可在实际生活中
仍有不少交通参与者
怀着这样的想法
"没有交警看着,不佩戴安全头盔谁知道"
"一个车,几人骑,省钱又便利"
如果说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一扇窗,那么每一位群众都是窗口的形象大使,言行举止,折射出的是文明素养,更是一个文明城市的内涵和体现。宣城公安交警不断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对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曝光警示,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本期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看看都有哪些骑行者"上榜"了?
1
姓名:刘某杰
电话:177****7772
违法地点:宛陵西路贝林棠樾湾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同时非机动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姓名:谭某润
电话:136****3328
违法地点:第六小学广教寺路拱极路路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姓名:丁某晖
电话:156****0604
违法地点:宛陵西路贝林棠樾湾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
姓名:李某茜
电话:177****7872
违法地点:翡翠城西门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
姓名:徐某
电话:159****5679
违法地点:第六小学广教寺路拱极路路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
姓名:曹某国
电话:151****8797
违法地点:宛陵西路贝林棠樾湾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
姓名:余某
电话:139****7102
违法地点:宛陵西路贝林棠樾湾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
姓名:向某子
电话:186****1121
违法地点:宛陵西路贝林棠樾湾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
姓名:胡某芳
电话:132****1520
违法地点:佟公路与张果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
姓名:章某霞
电话:183****8835
违法地点:寒亭镇三里店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
姓名:陈某
电话:187****9902
违法地点:寒亭镇仁和路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
姓名:徐某春
电话:136****8006
违法地点:西环路与九连山路南向北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3
姓名:张某桂
电话:187****8896
违法地点:宣城市第十一幼儿园门前
违法行为:骑乘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4
姓名:沈某华
电话:138****8675
违法地点:恒瑞家居用品公司门口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5
姓名:陈某照
电话:173****3815
违法地点:敬亭路大坝塘路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6
姓名:童某卓
电话:181****1775
违法地点:九州市场南门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7
姓名:胡某云
电话:182****4598
违法地点:朱桥街道天天乐超市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
姓名:李某七
电话:136****3894
违法地点:新田村委会前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9
姓名:江某
电话:180****2669
违法地点:天然气宣城分输站门前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
姓名:杨某娣
电话:139****8324
违法地点:双塔路敬亭路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如未处理,请在15日内就近到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被抓拍的违法行为人
请及时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有任何疑惑可以拨打所在地交警部门电话,联系我们
交警温馨提示
抓拍只是手段
处罚也不是目的
宣城公安交警希望广大市民
骑乘非机动车时
遵法守规、文明骑行
来源:宣城公安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