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花4000万买了同楼层的两套房,收房后却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的情况。交房至今,四年半的时间过去了,遇到极端天气,房屋还是会出现渗漏水的情况。经过多次维修,始终无法彻底解决该问题。这种情况下,业主能否主张退房呢?
首先,我们在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做好相关取证工作。我们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第一时间告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并保留好与开发商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
其次,我们要给开发商发送相关的书面函件。如果我们还没有收房,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给开发商发函,要求开发商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交付符合标准的房屋给我们。如果我们已经收房了,我们可以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告知开发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维修、整改义务。
第三,如果开发商维修的态度不积极,或者问题始终无法解决,我们可以尝试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以促进问题的解决。
第四,必要时,我们可以请相关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找出问题的成因。当然,鉴定的成本较高,且可能出现开发商不承认鉴定结果的情况,我们需要做好心理准备。
第五,视情况提起相关民事诉讼。我们可以根据相关鉴定结果视情况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房。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权威的鉴定。即使无法通过民事诉讼实现退房,我们也可以视情况争取相关赔偿。如果鉴定结果证实漏水问题是开发商造成的,如设计缺陷、施工材料问题等,即使房屋已过保修期,我们仍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和赔偿。
第六,以小见大,深入挖掘更多问题。当一只蟑螂出现在我们视线中时,暗处可能已藏匿了许多蟑螂。因此,房屋漏水可能只是该房屋存在的一个小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调取该项目背后的手续、图纸等,对该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发现该项目还存在其他问题,我们可以将发现的问题与房屋质量问题一并向相关部门提起违法查处。如果相关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职责,我们可以进一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将开发商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联系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给开发商施加压力。
在处理渗漏水等质量问题时,相比于民事诉讼,走行政诉讼或许实用性更强,因为通过民事诉讼去退房其实是需要一定门槛的。比如说:房屋需要达到D级危房的程度,或者构成法定的退房事由,或者是构成了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开发商根本不会在合同里给自己挖坑,我们很难凭借合同约定退房。除此之外,虽然一些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但是远达不到D级危房的程度。有些业主想要通过“以购房目的无法实现”等法定事实现退房更是难上加难,因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享有法定解除权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房屋漏水带来的影响是否能够认定为购房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难点和重点所在。
因此,我们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多管齐下,通过多种方式维权,但是会有一定的侧重点。在采取上述手段进行维权的同时,我们还会边打边谈,视情况和开发商进行沟通和谈判,以达成我们的诉求。
最后,还是要提醒想要退房的业主,我们在退房前一定要核实开发商的资金状况。如果开发商的资金状况不佳,即使退房成功,我们也有可能拿不回房款。届时,我们将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如果开发商的资金状况不佳,我们可以考虑协商其他方案,例如:赔偿、换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