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本市宝山区绥化路江扬北路路口,朱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左转进入路口时,未观察信号灯直接闯红灯,此时由南向北车辆绿灯已起步通行。在惊险躲过第一辆土方车后,朱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第二辆货车视野盲区,被货车撞倒卷入车底。所幸朱某正确佩戴头盔,未造成致命伤害,仅受轻微伤。

经调查,朱某因闯红灯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无论是什么交通工具,在路口都应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特别是非机动车是“肉包铁”,万一发生事故,骑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因此,非机动车上路要万分谨慎,遵守法规,不闯红灯,通行斑马线时应下车推行,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