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消保委调解一起网络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28日,消费者侯先生来到临泉县消保委反映: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用信用卡通过网络以2.8万元一箱的价格购买了4箱某品牌黑茶,共计花费11.2万元。其家人知道后,多次因此事发生争执引起家庭矛盾,侯先生与该电商经营者联系协商退货时遭到拒绝,故来到临泉县消保委投诉,请求消保委出面协调退货退款问题。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临泉县消保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展开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侯先生已经饮用了一部分黑茶,货值2000元,而电商经营者坚持以该批货物无质量问题,且电商承诺的30日内无理由退货期限已失效为由,拒不退货。因货款数额较大,并给消费者生活带来严重困扰,临泉县消保委多方辗转联系到此款黑茶的湖南生产企业负责人并告知侯先生的消费能力、家庭状况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长达2天与该企业负责人的的思想沟通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最后,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侯先生退还给生产企业未开封的产品,该生产企业一次性退还侯先生11万元。临泉县消保委同时对侯先生的消费行为进行引导教育,侯先生一家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当场激动地表示是临泉县消保委挽救了他的家庭。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网络消费纠纷,而且是跨区域的纠纷,从交易的情况来看,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双方的交易合同合法有效,且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问题的焦点在于消费者冲动消费,消费能力已严重超出了自身及家庭承受范围,导致后续家庭矛盾升级,该企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了社会责任。

在此,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要量力而行,切莫冲动消费。

来源:临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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