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郸城汲冢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疑似有人冒充“警察”人员对其实施诈骗,骗走其10斤面条。接报后,民辅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到达现场后,民辅警兵分两路,一方面,组织警力调查走访,摸排相关情况,并与受害人沟通获取案件详细情况;另一方面,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查看嫌疑人行动轨迹。同时,积极对接县局合成作战中心对嫌疑人轨迹进行分析研判,经过连续6天的不懈追踪和缜密侦查,最终于11月5日,在郸城县城内锁定了刘某某的藏匿地点,并成功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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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通过非法持有人民警察警用标识钱包、制式服装冒充人民警察,利用群众对警察的信任,以各种理由对郸城县城、汲冢各商铺、摊点实施诈骗。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其非法持有人民警察警用标志钱包、制式服装冒充警察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持有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钱包、制式服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