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武汉】收到业主爆料:位于江夏庙山的美加史丹佛公馆正在经历异常旷日持久的换物业纠纷。
前情提要:
早在2019年9月,美加史丹佛公馆小区就招聘了新物业,但未能进场。
2021年业委会起诉后,法院判决老物业退场,但依旧没有顺利进行。
2023年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后,重新指定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并召开业主大会招标新物业,老物业也参与了投标,但没有进入前三。
2024年6月,小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物业,中海物业成功应聘。
2024年9月,有部分业主联名发起了“关于罢免史丹佛公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联名请愿”。
“请愿书”列举了4条:
1.业委会选聘新物业投票方式混乱不清,无法按业主意愿投票,投票数据不公开,经部分业主核实数据不实,不是全体业主真实意愿。
2.业委会成员带头拖欠物业费,还以“换物业后可以不交以前的物业费"为由,骗取业主进行投票,更换物业公司。
3.业委会无法做到更换物业公司后地下车位维持现有优惠价格,一旦停车费恢复原价,将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
4.业委会办公室长期关闭、忽视业主的合理诉求,无法解决各种矛盾且不参加街道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会议,损害了业主权益。
基于业委会的上述表现,证明他们已经不再具备代表小区业主的资格,作为小区的业主,我们现在恳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并协调小区立即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
上述“请愿书”事件发生后,美加史丹佛公馆业委会公开做了回应。
以下为业委会回应全文:
(1)业委会鼓励业主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不法侵害,要勇敢地站出来,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其他人身上。
(2)对于“罢免业委会”提案的提议人,如果有需要,可以与业委会成员联系,我们会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帮助你们宣传,尽快达成你们的目标,不要在小区制造噪音扰民。
(3)由于前几个月,有多次组织的签名被业委会驳回(详见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现给你们提出以下建议,保证你们的程序合法合规:
①提案人必须是业主(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上姓名能对应)。
②附议的人也必须是业主,请备注好姓名、房号和联系电话,在后续核对身份时,减少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工作量,考虑一下我们这些义务工作者。不要重复前面犯的错,搞些爹爹婆婆的签名凑数。再次提醒,不是业主本人的签名是无效的;
③我们小区总户数有880户,根据小区议事规则,需要20%的业主签名才能发起临时业主大会。
④不要搞贿选骗签字,几包纸巾来骗签名有点拿不出手,小心签字后翻脸就不认的,一切承诺的东西最好落实到纸面,并且是全体业主都能享有同等的条件。
⑤再次提醒,我小区与中海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大会投票通过的,即使业委会立即解散,物业服务合同依旧有效,如果某些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目前的有效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最新进展:
据业主反映,近日业委会收到了美加社区以及庙山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函,建议业委会通知中海物业暂缓进场。
对此,美加史丹佛公馆业委会再次做了强势回应:
在回函汇中,业委会的核心观点如下:
1、与中海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大会投票决定的,中海物业进场是合法履行合同的行为,目前收到的请愿书与此无关,无法推翻此决议。所以,对于暂缓中海物业进场的建议,我委不接受。
2、我业委会是美加史丹佛公馆业主大会合法的执行机构,目前只有我委有权依法依规召开业主大会,贵委仅提供请愿书,不提供名单,我委如何保证这份请愿书的有效性?
3、256户的联名请愿书,只有所谓的185户有效,那么就是说,贵委至少确定有71户作假,是不是要追究提案人的责任?
关于此次纠纷,【风云武汉】不做评论。各位网友如有看法,欢迎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