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为黄埔区双岗停车场(一期)地块,土地用途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S9/R2),起始价186042万元,宗地面积50415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9436平方米。
据了解,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规划条件中的幼儿园,并按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以及《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要求,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幼儿园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在签署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盖下站场的保护及上盖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安全保障、交通疏导、施工组织、物业管理等签订建设管理合作协议,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行,以保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盖上和盖下的建筑使用和设备设施维护。
竞得人在报审设计方案前,应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会同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竞得人在动工建设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同意。同时,地块位于五号线运营车辆基地范围内,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盖下车辆基地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