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整治
连日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决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和“铁拳治违、铁肩除患”百日行动部署要求,铁拳出击,加强与特巡警、派出所联勤联动,严查重处严重交通违法,全面防范和排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推进事故预防“减量遏大”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11月4日晚间至5日清晨,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全市集中统一行动,紧盯“两客一货一危”,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
2024年11月4日晚18:00至5日清晨09:00,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现场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336起,其中,查处严重交通违法酒后驾驶21起,货车超载42起,无证驾驶36起,载客汽车超员5起,疲劳驾驶5起,非法改拼装2起。
现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男子酒后驾驶载货三轮车还超员,依法严处!
2024年11月4日,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大坪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2时54分许,玛赫某某驾驶川LZ***2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过检查点,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车厢里坐满了人,车上人员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核载1人,实载3人,超员2人。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玛赫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1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玛赫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400元。
男子无证酒后驾驶,依法严处!
2024年11月4日20时31分许,何某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川LU**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峨眉山市金顶北路时,被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何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1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何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何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铁拳治违、铁肩除患”百日行动正全面推进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犯罪严查严处、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坚决重拳查处易肇事肇祸、易扰乱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溯源倒查源头企业(单位)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打击涉交通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问责行业监管不力的行为,全力推进事故预防“减量遏大”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人、企业务必树牢交通安全意识,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防道路交通事故!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