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召集辖区内112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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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完善电动自行车进货查验台账,回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完成酒城e市监平台注册使用操作流程,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定期检查。同时,向各经营单位通报近期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宣贯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讲解《<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实施告知书》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应知应会内容》。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建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动构建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持续大力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李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