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江苏南通su7司机捅伤人以后逃跑。事情是这样的,一个00后司机与一个90后男子因口角发生冲突,00后情绪激动之下持刀将对方捅伤,随后驾车将咖啡店玻璃门和停放在路边的多辆摩托车撞倒,在逃离现场过程中被警方抓获,现在被他捅伤的那个人已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就现在公布的情况来看,这个00后司机可能涉嫌以下罪名,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加上故意毁坏财物罪。

就他捅伤人致人死亡这个行为,到底是认定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要看他主观上到底是伤害的故意还是杀人的故意,要看他有没有杀人的动机,这个要结合要他本人的供述,现场的证人证言,还要结合这个案件的尸检报告来综合判断,要看他在捅人的时候是不是都是致命伤。

另外他在仓皇逃跑的过程中,开车将店门口的一排摩托车撞倒,如果造成损失达到一定标准,是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在重庆这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造成损失达到5000元。最后提醒下大家,在生活当中难免会和别人发生一些口角,但不要冲动行事,你和别人打架,你打赢了可能会去坐牢,打输了可能会住院甚至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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