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保定,4名女高中生因拒绝搭讪被多名男子围殴事件,在网上掀起千层浪。
据媒体报道,这4名尚且稚嫩的女高中生在一家饭店正常就餐时,有陌生男子前来索要联系方式,未曾多想拒绝对方的搭讪要求后,她们便遭到了几名陌生男子的围殴。
现场有目击者目睹了全过程,并拍下一张照片。
照片显示,一名穿着白色上衣的女生靠坐在墙面上,满脸是血,额头似乎也有伤,地上还有触目惊心的血迹,另有一名黑衣女子双手搂着她的脖颈,疑似在对受伤女生进行安抚。
目击者看得无比气愤,给好友发去信息,“一群男生搭讪失败,殴打几名女生,看得我好生气,他们还喝了酒,疑似是醉酒状态。”
其中一名被打的女高中生接受媒体采访说,她和另外三名女生都是同学,事发时她们在当地一家餐馆吃饭,被同样在这家餐馆吃饭的多名男子搭讪,她们拒绝后,遭到对方人员殴打。
“我们4个人都被打了,我受伤相对比较轻,有其他女生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医药费也是我们自己垫付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敢胆大妄为践踏法律,就势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警方通报称:
4名女高中生均为16岁,事发时在饭店就餐,在同饭店就餐的嫌疑人张某某(18岁)、胡某某(16岁)、李某某(18岁)等3人,向女生索要联系方式未果后,实施殴打行为。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伤者已住院留观,伤情稳定,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3名犯罪嫌疑人,最小的仅有16岁,最大的不过18岁,均不满20岁,这个年龄实在让人深感心情复杂,忧喜参半。
忧的是,同龄男孩还在上学尚且稚嫩的年纪,他们就已经早早活成了十恶不赦的恶人模样,搭讪失败就敢拳脚相加行围殴之恶行,嚣张狂妄到了极点,哪有一点年轻人该有的样子。
透过这一恶行,你甚至不难猜想到他们平日里又是何种地痞流氓般的做派,置他人尊严于不顾,视法律威严于不顾,在本该好好念书的年纪,已然活成了公众眼里的“蛆虫”。
不禁要问,是什么样的家长,教出了这样的孩子?
喜的是,3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也已满16岁,而年满16岁就势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两个恰好已满18岁,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该有的制裁一样都跑不掉。
根本不涉及未成年保护法。
通报里更是直接将他们3人称为“犯罪嫌疑人”,这说明他们的嚣张狂妄之举已经不仅仅是违法的问题了,而是涉嫌犯罪。
相关工作人员也向媒体表示,“该走法律程序就走程序,该拘留的就拘留。”
如果女生的伤情鉴定结果显示构成轻伤以上级别,他们将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又因为他们是在公众场合随意殴打女生,还有可能构成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罪名。
有相关律师分析称,“若故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已经同时符合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如果被起诉,将择一重罪进行处罚。”
只希望他们的代价越惨痛越好。
这是一个文明时代,是一个藐视法律必被法律制裁的时代,当他们挥出罪恶拳头的那一刻,就要想要被法律铁拳惩戒的那一天。
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决不允许挑战公序良俗和伤害公众安全感的暴力横行,伤害了别人,就必须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值得一提的是,事情冲上热搜后,网友们在愤怒之余不禁疑惑,暴力行凶的地点是公共场所,有就餐的顾客,有饭店的店员,为什么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眼睁睁看着四个女生被打?
如果现场的目击者都能出手相助,或者厉声呵斥,而不是持以沉默的愤怒,4名年仅16岁的女高中生是不是能伤得轻一些?那群未满20岁的犯罪嫌疑人是不是会因此而有所收敛?
只能说,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面对突如其来的暴行,明哲保身,避免自己被波及牵连,是绝大多数人的本能反应,任谁也很难苛责这种“理性”。
但如果每一次面对暴行,人人都是明哲保身的看客,怀揣着沉默的愤怒而不愿张开呵斥暴行的嘴,亦不愿伸出援助之手,那么终有一天,我们要担心哪个挨打的女生是自己、是亲人。
正如鲁迅先生那句振聋发聩之语:
“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
类似事件上演的地点往往是饭店等公共场合,我们总会在外面吃饭,我们的亲人亦是如此,为受害者鸣不平,就是在为“我们”鸣不平,为受害者伸出援手,就是在帮助“我们”自己。
看似距离我们遥远,实则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而在法律层面以外,作恶者必须被死死钉在耻辱柱上,如过街老鼠般迎接公众的唾弃与不耻,因为他们挑战的是法律的尊严,伤害的是公众的安全感。
我们必须要让这些恶人为他们的恶行付出足够沉重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