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易联启航
10月29日,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将于11月1日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均属于申报范围(试剂产品暂未提及)。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在国家申请挂网,
山东省核验信息,信息全国各省通享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山东省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11月1日起,企业可通过国家提交挂网申请
自11月1日起,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山东省提交挂网申请。
山东省将对向山东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山东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
试运行期间随时受理,每半月集中公示
1.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2.省级核验挂网:试运行期间,对联审通办申请随时受理,自11月1日起每半月集中公示。试运行结束后,将根据试运行期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全国联审通办,推进挂网提质增效
今年9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第二次会议第04813号(医疗卫生类419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中提到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改造技术平台和强化全国各省经办工作的整体协同,实现挂网事项全国联审通办,具体如下:
一是企业通过国家统一门户网站向一省或多省申请挂网,提交产品和价格信息,信息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
二是首审省份收到企业挂网申请后,同时办理挂网业务,如后续在其他省份挂网,则对相同信息不再审核;
三是建立医药产品挂网价格数据库,动态更新各省挂网价格信息。
挂网事项全国联审通办将进一步推动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据悉,除山东省外,贵州、江西两省也将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其余省份可参照学习先行省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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