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复婚,夫妻双方还能休婚假吗?据微信公众号“西湖之声”10月23日消息,在杭州市余杭区工作的伍女士2020年8月与丈夫离婚,计划于今年底复婚,咨询是否可享受13天婚假。
对此,余杭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法对这个政策本身作解答。从我们的理解来说,复婚也是结婚,跟正常的结婚没什么区别,没有说复婚还有单独的什么规定。”这一回复,无疑让伍女士吃下“定心丸”。亮出主管部门的“一锤定音”,相信用人单位也只好给“复婚婚假”放行。
热议背后是争议,从舆论反应来看,主管部门这番回答之所以引发热议,说到底在于“复婚享受婚假”超出不少人对于婚假的认知,也就是说在热议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赞同“复婚婚假”。更有人认为“复婚享受婚假”不仅有“鼓励离婚”之嫌,更有“离了又复,只为婚假”漏洞可钻。有网友就调侃“想休假就去趟民政局”。
离婚虽是个人自由,但也绝不意味着鼓励提倡。从社会氛围来看,“劝和不劝离”一直都是主基调。不过,“复婚婚假”似乎宣告“离婚有福利”,当婚假沦为离婚的“福利”,这明显与社会所倡导的“婚姻不是儿戏”“离婚当谨慎”格格不入。试想,类似的“福利”一旦多起来,搞得有些人的婚姻还真成了儿戏,离了再复,复了再离,再离再复。
从网友的讨论来看,不乏以“谁会以牺牲婚姻来求婚假”的论调来抵制“离婚福利”之说。的确,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会为了婚假而玷污神圣婚姻之名,但制度的设计往往防的不是遵章守纪的多数人,恰恰要防的是那些喜欢打“擦边球”、钻制度漏洞的少数人。从过往情况来看,有的人为买房时多贷点款、为分土地款、为转移财产搞假离婚再复婚,谁能保证有人不会为休婚假搞假离婚再复婚?
进一步分析,如今人们的工作生活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有一些突发情况说来就来,为了应急,很难保证有些人不打“再婚婚假”的主意,与必要时的“应急之需”相比,恐怕也顾不得许多。再则,如果复婚可以无休止享受婚假,离婚复婚者一休再休,这让一生只休一次婚假的人情何以堪?
基于这些分析,笔者建议婚假应当谨慎向“复婚”放开。“复婚婚假”何去何从,不妨“让子弹多飞一会儿”。总而言之,在肯定“复婚婚假” 积极意义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其可能引发的问题,尽可能堵住漏洞,规避问题,让规定释放正向作用, 这既是初衷,更是方向。(本文首发四川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