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海外执行任务的军舰,也被视为一个国家“流动的国土”,在和平年代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存在。在1982年颁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就提到,“军舰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其管辖权均属于其所属国家,并享有外交豁免权。”然而,在暗流涌动的远海大洋,各路潜在敌对势力往往会对中国海军舰艇做出一些不友好之举,甚至在本应由各国齐心协力去完成的亚丁湾护航任务中,我们的海军官兵们依然会遭遇某些外国军事力量的挑衅。
在央视国防军事频道播出的一则名为“海军太原舰:直面挑战 远海大洋敢于‘亮剑’”的新闻中,提到了“太原舰”曾在亚丁湾执行护航任务期间,突然遭遇来自空中和水下的同时威胁,该舰与对方进行了足足100多个小时的对抗和缠斗,最终有力地完成了自身任务。很显然,即便明知解放军052D型驱逐舰“太原舰”是依照联合国有关决议执行护航任务,但一些外国军事力量依然不会善罢甘休,试图以空中和水下兵力对中国军舰的性能和解放军官兵们的应对能力进行试探与挑衅。
既然是来自空中和水下的同时威胁,且进行了“100多个小时的对抗和缠斗”,显然说明外军战机在相关海域内有可靠的起降设施,这样才能以多批次轮换的方式持续挑衅“太原舰”。至于说水下威胁,能在100多个小时内连续跟踪水面舰艇,这基本只有核动力潜艇才能做到。而无论是普通的柴电常规动力潜艇,还是加装了AIP系统的常规潜艇,均无法在水下以较高速度潜航这么久,必须定期上浮换气和充电。这样想来,骚扰、试探和挑衅“太原舰”的外军究竟属于哪个国家,答案似乎就不难猜了。
一方面,这个国家可能在亚丁湾沿岸国家内拥有海外基地,可让自身航空战力以永久或半永久的方式长期进驻部署,抑或是当时可能在亚丁湾海域部署有航母,这样才能实现连续出动多批次战机;另一方面,该国还拥有核动力潜艇。把这些信息拼凑到一起后,基本可以确定其身份大概率就是美国。进一步来想,既然用到了核潜艇,那可能说明该艇是美国海军某支航母打击群所属的护航舰艇,而航母的存在也符合“‘太原舰’进行了100多个小时的对抗和缠斗”的新闻叙述。
至于说这种在和平时期的公海海域中上演的“不开火的较量”,对于人民海军来说早已是一种“家常便饭”。包括美国在内的部分西方和亲西方国家,时不时地就喜欢以这种方式试探解放军舰艇的反应速度和应对方式。而从新闻报道中来看,“太原舰”上的官兵亲口证实,当时对目标“全程进行瞄准跟踪,随时都能一键飞空”,这无疑说明该舰进入了战斗状态。可以想象,在仅需按下一个按键即可发射导弹的情况下,“太原舰”定是开启了火控雷达,并以火控雷达对空中目标进行了照射和锁定,除了没有“最终扣动扳机”,这种无声的博弈已然极度逼近实际交战的程度了。
当然,有理由相信,真到了“开火”之时,人民海军绝不会落入下风,无论是装备性能还是人员技战术素养,我们都对其抱有足够的信心。在解放军这里,“为了和平,准备战争”绝不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