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戏名称的形成和确立,有新的重大发现,数十条线索表明,黄梅戏的名称在晚清已经出现,在民国时期已经成为与黄梅调、黄梅采茶戏一样广泛流行于戏曲界的正式名称。对黄梅戏名称的形成过程进行深入研究,可以重塑黄梅戏历史的脉络图。
晚清民初“黄梅戏”名称频繁出现
清光绪五年(1879年)8月29日(阳历10月14日),上海《申报》发表《黄梅淫戏》一文,“黄梅淫戏”就是“黄梅戏”,表明已有黄梅戏之名,只是为了加以诋毁,才加个“淫”字。但“黄梅淫戏”并不是黄梅戏的正式名称,而黄梅戏才是。
清光绪十一年(1885)二月初五日,《申报》载《淫戏宜禁》:“迩来芜湖到有湖北戏班专唱黄梅调淫剧。”这说明黄梅戏又有了“黄梅调”的名称。此后,黄梅戏与黄梅调的名称在报刊界不时混用。如1917年2月10日《民国日报》载:“北门外火药库旁有汪家庭、汪家兴等于夏历十一夜,邀集多人演唱黄梅戏,轰动邻右,往观者不知凡几。”而1918年5月21日《时报》发表《演唱黄梅调之武剧》,报道湖北戏班在上海九亩地演唱黄梅调,同日及次日上海《小时报》《民国日报》等媒体也进行了报道,而十多年后丁永泉才到九亩地演出黄梅调。1921年,《宿松县志》则明确说:“邑境西南,与黄梅接壤,梅(黄梅县简称梅邑)俗好演采茶小戏,亦称黄梅戏。”这说明,“黄梅戏”之名已经初步形成。
马彦祥于1935年3月30日在《中央日报》连载《戏剧艺术辩正——对于王泊生先生的戏剧理论的检讨》
以上史料证明,在晚清,被湖北黄梅当地人自称、简称的“采茶戏”“采子”“小戏”“调儿”的黄梅戏,在声名鹊起以后,被外地人称为黄梅戏、黄梅调(均是他称,非自称),且先有黄梅戏之名,后有黄梅调之名,二者混用,频次不相上下,但官方更倾向使用“黄梅戏”一名。
民国时期黄梅戏之名盛行于戏曲界,黄梅调之名流行于民间
戏曲大师钟谷(1843—1919)在湖北黄梅进行黄梅戏戏改之后,在清末民初,黄梅采茶戏成长为一个颇有影响的大型剧种,影响遍布七省五十余县,一时间“都作黄梅县里腔”(见同治二年何元炳《采茶曲》)。自光绪年间起,湖北黄梅戏班进入芜湖、汉口、上海等大都市演出后,《申报》《民国日报》《时报》《小时报》等进行多次报道。
1934年11月18日《申报》上发表学者绍康《黄梅调》
从这时起,黄梅戏不再是民间小戏,而成为中国戏曲界和都市剧院中颇有名声的新兴剧种(学者绍康之语),而且学者大多使用“黄梅戏”一名,其次则为“黄梅腔”,但在安徽安庆、池州、宣城和江西景德镇等传唱地,民间多称为“黄梅调”。
王泊生撰文
1934年8月12日,著名戏曲专家、山东省立剧院创院院长王泊生(1902—1965)应中国文化学会之约,在北平中山公园演讲《中国戏曲之演变与新歌剧之创造》。1934-1935年,该文陆续在《中央日报》《华北日报》《北辰报》《京报》《世界日报》《益世报》《舞台艺术》等报刊发表或转载,每一篇都提及“黄梅有黄梅戏”。如1934年9月18日,北平《益世报》说:“唐山有蹦蹦戏,黄梅有黄梅戏,罗阳有罗阳戏,扬州有扬州戏,山东有五人班等。”“黄梅”与唐山、扬州等行政区域之名并列,说明此黄梅为湖北黄梅,不是黄梅时节,更不是今天的怀宁黄梅山(18-20世纪三百年中怀宁黄梅山并非名为黄梅山,只是不知名小山)。
王泊生撰文
王泊生此文一出,引起了中国戏剧界的大讨论。北平的《世界日报》《北辰报》《北方日报》《北平晨报》,天津的《庸报》《益世报》《大公报》等报纸的文艺副刊积极响应,主动关注此次“戏曲大讨论”。马彦祥(新中国戏改主要负责人之一)于1935年3月30日在《中央日报》连载《戏剧艺术辩正——对于王泊生先生的戏剧理论的检讨》,其中1935年4月6日一文说道:“广东有广东戏,两湖有汉戏,安徽有徽戏,北京有京戏,其余小的系统,湖北有花鼓戏,唐山有蹦蹦戏,黄梅有黄梅戏,维扬有维扬戏,扬州有扬州戏,山东有五人班等。”可见,“黄梅有黄梅戏”马彦祥也是清楚的。1935年3月23日,周彦在《华北日报》发表《中国戏剧的出路在那里》,其中也说道“黄梅有黄梅戏”。1936年3月9日,《大美晚报》发表《割股》称“鄂东某村,黄梅戏甚流行,村中集会酬神,每演奏之”。
1936年9月25日,《南京人报》发表《血剧》,称“戏剧之种类,可谓名繁类众,最普通者,有汉剧、徽剧、川剧、粤剧、山西剧、花鼓戏、蹦蹦戏、黄梅戏……”可见,经过这次众多媒体和戏曲专家的热烈讨论,“黄梅有黄梅戏”已经是戏曲界的共识,“黄梅戏”已经成为中国戏曲学术界公认和被接受的正式名称,标志着黄梅戏的名称真正确立。然而,“黄梅戏”之名要彻底取代“黄梅调”“(黄梅)采茶戏”“黄梅腔”之名却还有一段路走。
1935年8月31日《北洋画报》“戏剧专刊”发表雨文《谈“黄梅腔”》
毕竟戏曲界专业学者的命名是一方面,但民间仍然流传着“黄梅调”“黄梅腔”的名称。如1934年11月18日《申报》上发表学者绍康《黄梅调》一文,开篇说道:“黄梅是鄂东与皖西接壤的一个大县,‘黄梅调’就是在这个县里发源的。”1935年8月31日《北洋画报》第1290期“戏剧专刊”发表雨文《谈“黄梅腔”》,开篇说道:“‘黄梅腔’为南方流行杂戏之一,起源于湖北之黄梅县,因以为名。现在普遍及于赣皖各地。”
1937年1月12日《益世报》发表雷的《“黄梅腔”》,开篇也说道:“吾乡盛行一种戏剧名曰‘黄梅腔’,相传始自鄂之黄梅县,故名。然黄梅女子,间有至吾乡卖唱者,所唱之调,差别甚远。惟如《蔡鸣凤辞店》《余老四反情》《山伯访友》等等,不特剧名同,情节词句,亦皆相同。则始自黄梅之说,不无可信。”
1945年,离石在光化出版社出版《自供》
1945年,离石在光化出版社出版《自供》一书,其中提到“其余如湖北的花鼓戏、黄梅戏,唐山的蹦蹦戏,绍兴戏,扬州戏,宁波滩簧,山东有五人班等”,这都说明黄梅戏在民国时期已经是形成并且确立的学界通称,且明确为湖北剧种。而1950年代以后,一些学者反复标榜的“皖剧”“怀腔”“府调”等则找不到任何文字依据,对此老一辈学者郑立松、陆洪非、时白林等也公开承认,“皖剧”“怀腔”只是少部分人口头的临时戏称,没有任何文字记载,并非黄梅戏的正式名称和通用名称。
黄梅戏剧团定名水到渠成
1952年11月14-16日,安徽省临时黄梅调剧团(注:“安徽省地方戏观摩演出团”)在华东大众剧院(注:上海大众剧场)演出,而剧院11月10日给出的预告却写着“黄梅戏演出节目”;1952年11月13日,《解放日报》发布的广告也是“黄梅戏”。这说明,“黄梅戏”之名早已声名在外、深入人心,只是在民间口头称作“黄梅调”。
1953年,(注:1952年12月中共安徽省委决定在省会合肥市建立由安徽省文化局直接领导的“安徽省黄梅戏剧团”。1953年1月24日,安徽省文化局艺术科长余耘率“安徽省黄梅戏剧团筹建小组”负责人才选拔。1954年1月,中央文化部批准安徽省黄梅戏剧团为国营体制,安徽省文化局于1月29日召开大会纪念并摄影留念,从此宣告筹建阶段之结。)桂林栖组建安徽省黄梅戏剧团,并非为黄梅戏定名,只是在黄梅戏、黄梅调、黄梅采茶戏等几个通用名称之间选取了在戏曲界名气更响亮的“黄梅戏”。最终,“黄梅戏”战胜“黄梅调”之名,成为中国首个黄梅戏剧团的名称,此后安庆各地和黄梅县纷纷改唱戏改后的黄梅戏,并成立黄梅戏剧团。但不管怎么变化名字,“黄梅戏”与“黄梅调”的“黄梅”,都是指湖北黄梅,这显然是专业戏曲学者和社会大众的普遍共识。那种认为桂林栖等安徽领导人定名黄梅戏的说法,没有任何依据。(文:梅杰 江文,注:本网重新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