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电动车大规模使用以来,配套规定从无到有,并且经过了多次调整优化,管理要求的更新对于车辆和驾驶员的上路都提出了不同的标准,如果不及时关注,上路可能就会因为违反规定被罚。

今年11月,电动自行车即将使用新版国家标准,同时电动二、三、四轮车也将迎来新一轮的集中整治行动,今天为大家一起盘点。车主在出行上,要留意这些新要求,车辆上牌、上路的条件,以及各地的检查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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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标准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其中规定,从2024年11月1日起,装配的锂电池、充电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器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进行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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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电动自行车只有在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才能上市、销售,而目前已经办理的认证均已到期,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需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产品强制性认证变更、或者主动提出暂停认证证书。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是电动自行车上牌必备的材料,大家在11月份购车时一定要注意,注意车辆配备的认证证书是否有效,以免车辆购买后不能上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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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二、三、四轮车大整治行动开始

《运城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路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规定,当地电动自行车在购买后30日内必须持登记申请表、购车人身份证、购车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前往交管部门登记、上牌。

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改装车辆电机、电池等配置,并禁止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等等。在行驶过程中不得出现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接打电话等行为。违者上路将面临罚款、扣车的处罚,在出行上还是需要多加留意的。

根据其他地区相关管理条例上线后的整治行动判断,当地极有可能在11月份针对电动自行车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行动。大家在上路前需要比对管理条例,确保合规上路,以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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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四川广元交管部门也发布公告,明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二、三、四轮车的备案登记将于10月31日截止,当地在11月份将全面严查“无牌上路”的行为,车主需要在10月份内完成备案登记工作,以免上路被处罚。

还没有为车辆登记备案的车主,抓紧最后的时间,车辆必须悬挂有效号牌才能上道路行驶,否则将按照无牌驾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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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关国标更换,因此各地在11月对电动车的管理都做出了不小的变动。大家在11月份需要关注当地交管部门发布的公告,确保自身可以做到合法上路。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