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全省大规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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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犁、深松机、谷物(粮食)烘干机。其中,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犁、深松机、谷物(粮食)烘干机为新增种类。

补贴标准方面,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安排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两部分。

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

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

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

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

对2024年6月21日起提交报废补贴申请的,按调整后的报废补贴标准执行,对已领取报废补贴的,补齐差额部分补贴。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采棉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烘干机并购置同类机具的购置与应用补贴也可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实施方案》还明确严惩违规行为,通过定期调取回收企业视频监控等方式实行全链条监管,防止机具假报废、流入二手机市场。

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

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

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纳入“黑名单”。

来源:齐鲁壹点

编辑丨崔颖

编审丨侯庆强

终审丨王兰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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