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是不可触碰的“禁区”

驾校教练身为学员的指导者

更是应该对此烂熟于心

做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的表率

可接下来这位教练

却成为“反面教材”

10月10日中午

安居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在玉丰镇绕城路三岔路口

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12时许

一辆教练车在靠近执勤点时缓慢行驶

执勤交警示意该车上前检查

当驾驶人摇下车窗时

一股酒气扑鼻而来

民警用快速酒精检测仪

对驾驶员肖某进行排查

检测仪指示灯不停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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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民警让其下车到安全区域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如果检测数值大于20(mg/ml),

你就属于酒驾”

“你作为教练,是知道的”

当事人肖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现场很配合民警的检测工作

经对肖某酒精含量进行检测

结果为:33mg/100ml

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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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自己测出来的结果

肖某慌了

但铁证已摆在眼前,百口莫辩

他深感后悔,但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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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违法行为人肖某已被依法作出

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吊销其A2型机动车驾驶证五年的行政处罚

因此

肖某不仅要面临相应的处罚

还丢掉了自己的“饭碗”

代价实在太大

警方提醒

无论交警查不查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时刻放在心上,莫要以身试法。驾校教练作为驾驶培训的专业人员,更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驾驶榜样,而不是因一时侥幸酿成大错,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画上“休止符”,希望广大驾驶人及教练员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