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法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有“因”在先 邻居何故起冲突

“他怎么能动手打人呢?我受伤住院了,必须要赔偿……”

老张(化名)与老李(化名)是同村的邻居,2024年初,双方在村里碰面时因矛盾发生肢体冲突,老张被打至轻微伤,而老李被行政拘留三天。老张因身体受到伤害将老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丰城市人民法院尚庄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仔细研判案情,并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李同意赔偿老张部分医疗费等费用。

“法官,我想了想,打人确实不对,但我已经被行政拘留处罚了,这件事却还没完,我真是倒霉。老张他未经我同意,就在我家附近修了化粪池,严重影响我家通行。”虽然老李同意赔偿老张医药费,但老李心里仍有怨气,在法庭上向法官诉苦。

“老李,虽然你已经被拘留处罚了,但事情还没完全结束,化粪池的事我们会调查清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法官语重心长地说。

原来,双方矛盾的根源是老张未经老李同意在老李家附近修建了化粪池。本着预防在先、源头解纷的理念,法官决定深入实地调查解决矛盾。

深入调查 法官实地探原因

(法官与村委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化粪池位置)

法官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勘察了化粪池的位置,考量了化粪池建设的必要性。考虑到案件的前因后果,法官决定开展“背靠背”调解。

“老张,你看这个化粪池的位置确实存在问题,它不仅影响了村民的通行,还可能引发其他的矛盾。”法官对老张说明化粪池修建的注意义务,劝解双方各退一步。

“我也是没办法,家里的厕所需要改造,只能在这里修化粪池,没想到会给大家带来这么大的麻烦。”老张尴尬地挠了挠头。

“有什么话要好好说,化粪池的问题可以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嘛,打伤人是不对的,确实要承担侵权赔偿的法律责任……”另外一边法官也向老李释明了法律关系。

握手言和 邻里和睦释前嫌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老张同意重新修缮化粪池,将高于路面妨碍别人通行的部分填平。“只要老张能把化粪池修缮好,不再妨碍大家通行,我心甘情愿赔偿他的医疗费。”至此老李心中的怨气也消解了。

最终在多方见证下,老张和老李握手言和。

“案子结束后,法官还给我们村出了个《关于农村化粪池修建的风险提示》,对我们村里的工作很有帮助。”村委会主任说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事人对法官表示感谢)

“法庭办理的案件,看似起来都是十分普通的‘小案’,但案件无论大小,每一件都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做的就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做好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案件结束后,法官在回访当事人时表示。

来源:丰城法院

编辑:欧阳容言

编审:杨柳青青

监制:陈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