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北京楹庭律所迎来了一位重量级嘉宾——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陈锦波教授。陈教授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领域有着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到访,旨在与北京楹庭律师共同探讨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法律难题,为民营企业特许经营项目的权益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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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家介绍

  陈锦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2016-201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2019-2021),兼职律师,曾在台湾大学访问交流,曾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网络法。

  学术论文(行政协议部分)

1. 《行政机关对行政协议的单方解释权》,载《求索》2021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文摘》2021年第2期。)(CSSCI期刊,独著)

2. 《行政合同的第三方效应》,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8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8年第7期转摘)(CSSCI期刊,独著)

3. 《附第三人效力的行政协议》,载《行政法论丛》第26卷。(法学类CSSCI集刊,独著)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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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锦波教授

二、会议概况

1、主题: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项目法律问题研讨

2、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

3、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横琴人寿大厦12层

4、主持人:北京楹庭律所创始合伙人 路永强律师

5、案情简述:北京楹庭律所 张亚丽律师

6、与会人员:

 陈锦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网络法。

  董国女律师——北京楹庭律所创始合伙人 主任律师、北京市朝阳区企业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委员会 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

路永强律师——北京楹庭律所创始合伙人 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

  刘敬祝律师——北京楹庭律所执行主任、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分会理事

其他参加研讨会的人员还有:张凤宾律师、张婷律师、刘云律师、杨庆律师、李子起律师、张亚丽律师、魏兴臣律师、史鹏举律师、李婷婷律师、孙悦实习律师、冯伟翔实习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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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案情简述

福建某企业原本与行政机关签订了一份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根据这份协议,行政机关需要向企业支付一定的服务费,以支持企业的垃圾处理工作。然而,在2021年,行政机关发布了一项新的考评办法,导致企业在计算综合服务费时被扣罚了2000多万元。这一扣罚直接引发了双方的纠纷。

  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涉案的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其次,协议中的绩效扣罚条款是否有效。再者,协议中约定的“不以道路面积动态变化计算综合服务费”,这一条款的解读将直接影响到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和企业的权益。

此外,新考评办法的变更给企业带来了重大影响,这是否构成行政机关行使行政优益权的条件?如果构成,那么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最后,企业请求相关部门对新考评办法变更造成的运营成本增加及巨额损失给予补偿,这一请求是否于法有据?这也是我们需要重点分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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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亚丽律师 介绍案情

  四、案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1、涉案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如何理解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因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民商事争执可以依法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2、涉案特许经营协议附件1表2中的绩效扣罚条款是否属于无效条款?

3、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不以道路面积动态变化计算综合服务费”从行政协议角度应当如何正确理解?

4、新考评办法变更带来的重大影响,是否构成行政机关行政行政优益权的条件?

5、申请人请求相关部门新新考评办法变更造成的运营成本增加及巨额损失给予补偿,是否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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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交流会上,陈锦波教授与北京楹庭律师围绕涉案特许经营协议的多个争议焦点展开了深入探讨。针对“涉案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的问题,陈教授结合《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阐述了行政协议与民商事协议的区别,并指出了判断协议性质的关键因素。同时,他还就协议中绩效扣罚条款的效力、综合服务费计算方式的理解、新考评办法变更的影响以及行政机关行政优益权的行使条件等议题,给出了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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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五、法律专家与楹庭律师多方多面分析案件背后法理问题

在探讨过程中,陈教授特别强调了法律解释的重要性。他指出,特许经营协议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政策背景,因此在解释和适用相关法律条款时,需要充分考虑协议的目的、当事人的意图以及公共利益等因素,确保解释结果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能实现公平正义。

北京楹庭律师也积极参与讨论,分享了在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纠纷中的实践经验和法律见解。律师们表示,陈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际,为他们解决类似法律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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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波教授(中)与北京楹庭律师合影

  总结

此次交流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加深了北京楹庭律所与陈锦波教授之间的学术合作与交流,也为广大企业涉及特许经营项目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持。北京楹庭律所将继续秉承“法之楹,信于庭”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领域的知名学者,陈锦波教授的到访无疑为北京楹庭律所增添了浓厚的学术氛围。我们期待未来能有更多像陈教授这样的专家学者莅临指导,共同推动法律服务的创新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