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3000.0

2024年09月27日,东营市邮政管理局就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广饶晟通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兆吉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孙武路西侧133号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

承办单位:东营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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