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六安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海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被罚2.27945万元,并没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65.6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裕水罚决字﹝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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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9月9日,裕安区水利局收到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关于移送违法线索的函,“罗集油坊河项目(华城段)串通投标案”中发现安徽海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中标后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的情形。2024年10月10日,安徽海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义来我单位接受调查。经初步调查认定,安徽海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项目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向他人转让,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建议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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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非法转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以下证据证明:1、物证;2、当事人的陈述;裕安区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拟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罚:一、处以罚款贰万贰仟元柒佰玖拾肆元伍角;二、没收违法所得陆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