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本报从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获悉,四川佛星建筑有限公司“6·28”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6月28日,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邦泰云璟南区(一期)1#-8#楼、21#-23#楼、43#楼及地下室”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为邦泰云璟南区(一期)1#-8#楼、21#-23#楼、43#楼及地下室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遂宁邦泰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四川佛星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洋亿集团有限公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查明,2024年6月28日,四川佛星建筑有限公司事故项目部涂料班组长唐XX,安排施工作业人员李XX在邦泰云璟南区一期8号楼第10层的88号吊篮上(高度约29.6m)进行外墙漆施工作业。8时左右,李XX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违规违章作业,擅自取下安全锁和安全带挂钩,翻越吊篮进入楼层时踩空坠落,造成重伤。120急救人员到现场后对李XX实施急救,经抢救30分钟左右后无效死亡。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人员和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总承包单位四川佛星建筑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建议进行处罚。

另有3人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其中,项目经理吴XX,建议上一年(2023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监理单位洋亿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姚X,建议扣减相应诚信分值。

项目部涂料班组长唐XX,建议由四川佛星建筑有限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王焕)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