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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 “三个规定”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建瓯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三季度,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件。

下一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编辑:洪梦婷

责编:詹尔贞

编审:陈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