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省法院召开第一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一体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建立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部署要求,共同研究解决当前司法办案中的重大问题,以司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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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省法院、省检察院就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加强二审开庭工作、建立办理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相互通报及联系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会商,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二审开庭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办理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相互通报及联系机制的意见》,通报了《关于抗诉案件和最高院不核准案件情况的分析报告》,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会议指出,加强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既是共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商以司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落实最高法、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的务实举措。要统一思想认识,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和制度优势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法检工作会商的重要意义,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有力指导、领导下,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凝聚法治合力,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

会议强调,法检两院要树立、养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加强法治共同体建设。要做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等制约监督制度,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要加强信息共享,深入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信息化项目应用,加强法检信息资源互联互动共享,打破执法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要深化队伍共建,依托“法答网”“检答网”等平台,深入开展法检同堂培训,促进司法理念同步更新、业务素能同步提升,以“共学共享”促进“共识共进”,共同打造高素质的新时代司法工作队伍。要突出发展共促,找准法检两院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有机统一,协同推动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共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议要求,要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两院交流会商成果转化。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工作台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要做实常态会商,每年定期召开会商会,健全完善日常协作沟通机制,及时解决认识分歧,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压实工作责任,跟踪督办推进落实情况,确保会商成果落地落实。

据悉,去年以来,省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发了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操作指南、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解答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共同建立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联合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三高四新·法治护航”、“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等重要工作中既加强制约监督又注重协作配合,形成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护航发展的工作合力。

省法院、省检察院在家院领导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湖南法院网

文:顾陈杰、刘士琳 图:杨勤煊 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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