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坐火车去讨薪的“萝卜大叔”吗?

2024 年 3 月 11 日,一位 60 岁的大叔(即“萝卜大叔”)独自乘坐从南宁到北京的绿皮火车去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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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车上,他被其他乘客发现一整天仅吃一根萝卜,且第二天仍以萝卜充饥。

后来乘客才了解到他此行是为了讨要 2014 年在西藏昌都市丁青县承包工地项目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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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艰苦的讨薪经历被热心乘客曝光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且有热心律师团队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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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去了几个月,如今再次看到“萝卜大叔”的消息时,却是他败诉了。

网友都很愤恨,那么声势浩大的舆论和专业的律师都不能让“萝卜大叔”赢,可见得其他普通人是多么渺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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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大叔”叙述庭审过程

视频作者海哥(萝卜大叔)讲述他和第三人陆小梨、刘克斌是合伙人且有合伙协议,他也是实际施工人并垫资了丁青家园施工的绝大多数资金。

开庭时对方律师拿出几份只有陆小梨签字的协议书,海哥认为陆小梨不能代表三人合伙体,该行为放弃了三人的权益,违背情理,他不认可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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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因为其签字笔记很新怀疑其真实性,代理律师当庭申请对协议书笔记形成时间做鉴定并要求原件留存法院,但被对方律师带走,他对此表示不理解。

海哥称四月份在丁青县调解时成都交通集团工作人员称合同章是假的,公司在丁青没项目且要报警。

九月份刘克斌接到丁青县公安局电话让配合调查成都建工集团假证,鉴定结果显示印章是陆小梨全程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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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哥和刘克斌

他和海哥此前没想到章是假的,年后刘克斌打电话给公安局,被告知不用去,保持电话畅通。

海哥称陆小梨背着他和刘克斌与恒宇公司的熊斌签订两份协议。

第一份2017年6月3号签订,内容是放弃5%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5000万计算相当于放弃250万元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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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是主要是对会议纪要作为收尾结算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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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一人签字,海哥认为这不代表三人合伙的意志。

关于中途退场问题,他还说明丁青家园一期原本是9栋楼,约33000多平方米。

因甲方资金问题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海哥无法垫资所以他在完成5栋楼的情况下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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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想要这五栋楼的施工款,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工程款应是五千多万,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他不认可把会议纪要的4060万进度款作为总结算款。

海哥于10月10号收到法院判决书,他对判决结果表示疑惑和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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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9月18号开庭后22天就做出判决,驳回了他的起诉,但他不明白这四点:

  • 1.为何判决书对证据和事实只字不提就否定他作为实际施工人和合伙人的起诉资格?
  • 2.他签了合伙协议且出钱出力完成工程却没资格起诉和主张拿回工程款?他们在庭审时提交了三份案例,其中都指出任何一个合伙人都能起诉,否则纠纷就无解的问题。
  • 3.对方在庭审突然补交的两份协议笔记很新,他怀疑有造假嫌疑。
  • 4.他们在庭审后提交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他在全权负责施工,为何法院不理不睬,没有去核实事实?

他表示会继续上诉,并且会尽快偿还官司败诉所欠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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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波律师也总结了“萝卜大叔”一审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法院认为萝卜大叔个人不能单独起诉公司索要工程款。

“萝卜大叔”表示案件是他的整个人生他会继续上诉,宋波律师说自己作为代理人也会陪着他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