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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领导人的收入是多少

作者|郑异凡

选自|《苏联真相》

出版|新华出版社

版次|2010年10月第1版

(本文约5800字)

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多次谈到巴黎公社原则,主张革命一旦胜利,立即实施这些原则,其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取消支付给官吏的一切办公费和一切金钱上的特权,把国家所有公职人员的薪金减到‘工人工资’的水平”,通过这一措施,建设“廉价政府”,使纳税人的钱不被用去供养大批于国于民都一无用处的官僚。

征收累进所得税是缩小贫富差距的一项重要措施。十月革命后,列宁主张实行累进所得税,他在一个报告中说:“从社会主义的观点来看,唯一正确的税收是累进所得税和财产税。”他主张“一切收入和工资,毫无例外都应当征收所得税”。

列宁申报收入

1919年9月13日,列宁收到莫斯科第一所得税稽征所发来的1918年个人收入报表。

列宁对此认真对待,当即给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邦契-布鲁耶维奇去信,请他找人抄录他的1918年薪金和稿费的明细账目,并请有关人员签名作证,此外还请他计算出房租。与此同时,列宁夫人克鲁普斯卡娅也请求办公厅主任代查她的收入情况。

收到邦契-布鲁耶维奇提交的资料后,9月20日,列宁亲自为申报表写了说明。说明不长,现引录如下:(略)

列宁向邦契-布鲁耶维奇了解薪金和稿费数额,是为了缴纳1918年的所得税。从他本人写的说明,我们可以知道,列宁申报了3个项目:薪金、稿费和住房。具体数字为:

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薪金:9683卢布33戈比。

稿费:15000卢布。

住房:1套共4间,加1间厨房和1间保姆间。

报表中所列的其他收入,包括货币资金、不动产、商务活动和手工劳动的收入、来自各种定期收益权的收入,列宁均填“无”。

这就是列宁在1918年全年的收入情况。这些收入是什么概念呢?

1917年12月1日人民委员会曾作出规定,人民委员(相当于政府部长)每月最高薪金为500卢布,有未成年子女者每个子女加100卢布,对高级职员征收特别税,削减一切过高的薪金及退休费。1918年1月2日,人民委员会再次发布关于薪金的决定,“确认人民委员会成员月薪为500卢布的法令是指最高薪金的大致标准,至于付给专家更高的报酬不在此限”,同时要求财政人民委员部提出报告,说明是否已采取坚决措施征收所得税和杜绝逃避缴纳所得税的现象。

不过,在是否给予专家以高薪问题上,1918年春在党的领导层有过一场争论,那时,为了吸引专家参加苏维埃国家的建设,决定给予专家月薪2000~4000卢布。当时的左派共产主义者布哈林说:“有些人收入4000卢布,应当把他们拉到墙角下枪毙。”列宁反驳说:“这是不对的,我们正需要这样的人,而我们这里能够领取4000卢布的人并不多。”不过列宁承认,这是违背巴黎公社原则的。按照巴黎公社原则,公职人员应当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1918年7月,工人的平均工资是420卢布左右。

列宁的年工资9683.33卢布,月平均工资为807卢布,约为专家的工资4000卢布的五分之一。807卢布的月工资是一个平均数,当时国库的主要收入是靠印钞机日夜加印纸卢布解决的,因此卢布不断贬值,年初的500卢布,购买力同年底的大不一样。1918年列宁的月薪金超出500卢布,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顺便说一下,苏联时期有过三次币制改革,第一次是1922~1924年,实行切尔文卢布,第二次是1947年,第三次是1961年(10卢布旧币等于1卢布新币)。由于通货膨胀和币制改革,所以不同时期的工资的绝对数字很难进行直接比较,比较能说明问题的,是同时期或同年的最高工资与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的比较。

列宁的稿费收入比工资高,1918年收入为15000卢布。这完全是他劳动应得的报酬。列宁的所有著作都是他本人亲手所写,而不是由秘书代笔,或者某写作班子创作的。在列宁的60卷著作中,没有发现他人代笔的文字。

关于住房,当时有一个规定,人民委员家庭成员的住房每人不得超过一间。列宁在克里姆林宫有一套房子,共4间,三人共住:人民委员会主席列宁、教育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克鲁普斯卡娅,第三人是谁不清楚,可能是列宁的妹妹,后来与列宁同住的是他的两个兄弟。

当时还不兴给领导人配备别墅,列宁因病需要休养的时候,住到莫斯科郊外哥尔克一个旧庄园。列宁病逝的时候,布哈林恰巧因感冒也住在那里,他是在现场给列宁送终的唯一领导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哥尔克当时并不是列宁专用的别墅。不像后来,领导人的别墅遍布全国各地,尤其是在南方避暑胜地。十月革命后,列宁没有去南方休养过,虽然医生一再建议他到气候宜人的南方去疗养。

可以说,列宁执政期间,在分配上大体上是坚持了巴黎公社的原则的,在党内并没有实行高薪制。1920年9月,俄共(布)第九次代表会议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中明确规定:“党员负责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引者注)没有权利领取个人特殊薪金、奖金以及额外的报酬”,“必须规定切实有效的办法来消除‘专家’、负责工作人员同劳动群众之间的不平等(生活条件、工资数额方面,等等)。这种不平等现象是违反民主的,它会瓦解党和降低党员的威信”。

领导干部的高薪制

变化发生在1922年4月斯大林担任总书记以后。这一年8月,党的第十二次代表会议决定采取措施改善党员干部的物质状况,通过专门决定。“党的指挥人员”起初确定为15235人,包括中央和区域机构、省党委和省团委干部、县委(或区委)和县团委、乡支部和大企业支部书记,他们领取不同级别的工资,享受住房、医疗以及子女教育的保障。这些措施由中央委员会实施。领取最高等级工资的有俄共中央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中央各部部长、中央区域局委员、区域委员会和省委员会书记。此外还允许给某些人特别提高工资。

此前,1922年7月,中央组织局通过“关于改善党的积极工作人员的生活”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级。最低级党的工作人员——企业和村支部书记的月工资为300卢布,中央委员、中央监委委员和省委书记为430卢布。在苏维埃和经济机关工作的领导人员的工资大体相当。同时规定,有3名家庭成员的党的工作人员工资提高50%,有兼职工作的加50%的工资。高工资的扣税完全是象征性的,从645卢布起征。由此可见,斯大林作为中央委员的工资应是430卢布。但他还有兼职,是民族人民委员,应当再加50%。而1922年夏,工人的平均月工资约为10卢布。

对领导人来说,工资和收入不是一个概念,除工资外,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还获取国家提供的粮食配给、无偿的住房、医疗服务,有时还有专门的交通工具。例如,苏维埃中央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1922年夏每月获得12公斤肉、1.2公斤糖、4.8公斤大米等。省一级的干部定额略少一些:4.6公斤肉或鱼、1公斤油脂、400克糖、162支香烟、3盒火柴等。这对一个刚刚走出饥荒的国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量。

供领导干部休养之用的休养所网扩大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行政经济部主任亚·杰·梅捷列夫在1924年的工作报告中统计,为维持供领导干部休息之用的郊外房产,一共花了6万卢布。他在报告中写道:“我觉得在我们这种贫穷状态下,在农民难以缴纳粮食税(这是我们的预算收入)的情况下,共产党员无可逃避的职责是思考一下,如何减少这些开支……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还要补充一点,最高领导干部每年还可以到国外休养度假(1至3个月)。这种国外疗养,经常带着家庭成员和治病医生,均由国库开支。根据1922年5月5日中央书记处的决定,支付100金卢布作为去国外休息或治病的路费,100金卢布作为第一个月在疗养院的开支,还有100金卢布作为“安顿和零花钱”,以后每月支付100金卢布。金卢布是沙皇时期的卢布,每卢布含纯金7.774235克,不受苏维埃纸币贬值的影响,1金卢布大体相当于1922~1924年币制改革后的1切尔文卢布。

1923年下半年,中央组织局开始编制高级职务名册,一共制定了3个“职务名册”,规定这些职务的任免权归中央组织局及其分配登记部,这样就把当时叫作“负责工作人员”的高级干部概念明确化了——这就是登记在册的那批领导干部,其人数起初大体在10000名左右。1922年4月~1923年4月为10351人,1923年4月~1924年5月为6088人,1924年5月~1925年12月为12227人。苏联末期开始流行的“在册权贵”一词指的就是登记在“职务名册”上的领导干部,这些人不仅拥有相应的权力,而且还享有明文规定或没有规定的各种特权,例如在莫斯科就有相当著名的特供商店,里面各种优质的国产和进口商品应有尽有,且价格低廉,这是专门为他们服务的。

1932年,斯大林废除了党员干部工资最高限额的规定,大幅度地提高了高级干部的实际工资。高工资和特权实际上是一种收买。有一个文件说,斯大林经常给省委书记发去大致如下内容的条子:“卡巴科夫,恳请在代表大会上支持一下。斯大林不会忘记你的。

斯大林的“共产主义”

2003年1月俄《总结》周刊发表一篇文章《从工资到工资》,介绍了苏联不同时期领导人的工资情况,据这份资料,斯大林的月工资如下:

1921年到1935年为225卢布。1935年500卢布。1936年翻一番,1200卢布,是当时工人平均工资的5倍。卫国战争末期为2000卢布。1947年底,大概由于政治局委员等高干家属的吃穿不再由政府包干,斯大林把自己的工资加到10000卢布,其他领导人的工资则为8000卢布。当时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480卢布,最低工资为220卢布。文中1921~1935年的数字可能是经过换算的,应是币制改革后的切尔文卢布,所以同上文1922年规定的430卢布对不上。

斯大林时期还有一个发“红包”制度。由于公开提高工资不太方便,于是采取另一种途径,每月发给高级干部一个专门的“红包”,内放工资外的“奖金”,是按照级别和“贡献”发放的,通常为月工资的1~2倍。这一制度,直到1956年才被赫鲁晓夫取消。

对斯大林来说,从1930年代初开始工资多少对他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他本人连同家属的一切开销均由政府包干,他本人再也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他的女儿斯维特拉娜回忆说,1947年货币改革后,政治局委员的亲属的吃穿不再由国家开支,斯大林开始给她钱,但他并不知道新币值多少,或者物价是多少。他只知道革命前的旧价值,那时候给100卢布已经算得上慷慨解囊了。所以,当他递给女儿2000或3000点布的时候,并不知道这笔钱能用多久,还以为给的钱值100万呢。他让他的工资袋在书桌上堆得高高的,都没有打开过。他从来不花钱——没处花,没有需要购买的东西,他所需要的一切全由政府开销,包括他的吃穿、别墅和服务人员,等等。克格勃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管这件事,设有专门的会计室。斯大林的工资都到哪里去了,他本人并不知道。对斯大林来说,早已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

和斯大林一样生活在“共产主义”的还有苏联的第二把手莫洛托夫,其职位最高时为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他同丘耶夫谈话时说,他不知道自己到底领多少工资,“不知道,我从不关心这个问题。几乎没有限制,按需要领。够用,仅此而已。就是这个限度”,“到我们这一级就特殊了,一切由国家包了,还可以拿工资。实际上国家什么都包了。我现在无法准确说出我多少工资,因为变了好几次。而且战后根据斯大林倡议,采用了红包制。用这种封口的信封给领导人们送钱,很多的钱。数目不仅太大,而且过分。斯大林得多少,谁都说不清。他有几所别墅……怎么算得清得多少呢?斯大林仅在莫斯科郊区就有4座专用别墅”。

直到被逐出“共产主义”伊甸园之后,莫洛托夫才关心起养老金,知道他起先每月养老金是120卢布,1967年提到250卢布,后来又增加到300卢布。这时他的别墅已经被收回,他妻子波林娜给领导写信要求别墅,结果把位于茹科夫卡地方的部长会议的别墅给了莫洛托夫。别墅里的餐具打碎后,只要出示碎片,就可以免费换新的。每年可以在疗养院休养26天。有食品卡,每月付60卢布,可以在克里姆林宫食堂吃午饭和晚饭。塔尼娅(莫洛托夫家的保姆)每周去一趟,领回干的食品,是午餐和晚餐折成的,当然领的食品实际上大大超过60卢布,至少超过1倍。保姆塔尼娅由国家付工资。

赫鲁晓夫执政后曾经想改变一下这种不得人心的状态。他废除了斯大林的“红包制”,降低工资,他本人的月工资从任中央书记时起至下台一直是800卢布(币制改革前为8000卢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后来的勃列日涅夫虽然也坚持800卢布的月工资,但他从写作三本书《小地》《垦荒地》和《复兴》获得巨额稿费和列宁奖金,据统计,他执政18年共获得50万卢布的收入,这相当于一个乡村教师500年的工资

自赫鲁晓夫之后,第一书记或总书记的工资一直保持800卢布的水平。1990年确定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的工资为2000卢布,为普通劳动者工资的5~20倍。

工资外的物质特权

工资的数额是明的,关键是还有许多隐性的收入,或者说“灰色收入”,这就是作为领导人所享受的各种物质特权,这些物质特权使某些领导人提前进入了共产主义!

曾任苏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莫斯科市委书记的叶利钦在自传中详细地谈了领导人所享受的各种特殊服务和优待,如专门的别墅、专门的医院、专门的疗养院、漂亮的餐厅和那赛似“皇宫盛宴”的特制佳肴,还有舒适的交通工具。职位的阶梯越高,享受的东西就越丰富。“如果你爬到了党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享有一切——你进入了共产主义!”克格勃的第九局负责供应这一切。叶利钦作为政治局候补委员配有3个厨师、3个服务员、1个清洁女工,还有1个花匠。你如要去电影院、剧院、博物馆,去任何社交场所,都要先派一个班的军警到那里检查一遍,然后封锁起来,你才能在那些地方露面。不过别墅里就有电影院,有放映员给放专场电影。医疗设施是最现代化的,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影院有各种精美的设施。莫斯科设有为高干服务的特供商店,购买“克里姆林宫贡品”,只需花它的一半价钱,送到这里来的都是精选的商品。全莫斯科享受各种特供商品的人总共有4万。特供商品中最好的东西是药物,这是在专门的车间制作的,经过特殊的医学检验,上面有好几个医生签名。休假时可以挑选南方任何一个地方,那里有专门的别墅,过了假期,这些别墅就闲着不用了。中央书记和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都是乘专机——伊尔-64或图-134出行的,乘机时身边有好几个保镖和服务员。(见《叶利钦自传》,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140-151页)

每一个高级领导人都有一座甚至几座别墅,有的在莫斯科周围,有的远在南方海滨。斯大林在莫斯科和南方有好几处别墅,有的是他指示修建的,有的是手下主动为他修建的。戈尔巴乔夫调到莫斯科之后,先临时被安置在哥尔克10号别墅,以后随着他在党内地位的上升,别墅也换了。他自己说,按规定,政治局委员住的别墅要比政治局候补委员或者中央书记的别墅豪华阔绰。(见《戈尔巴乔夫回忆录》上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99页)

所有这些特权享受都没有计入领导人的工资之中,他们不需要为此付出一个戈比。这些开支都来自国库,归根到底,都由纳税人支付。

十月革命前夕和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倡议国家官员的薪金不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他想实现巴黎公社的“廉价政府”的理想。他本人身体力行,他领导的党和政府也曾经为此努力过,可惜在他去世后社会主义政府逐渐演变成了“高价政府”,巴黎公社的原则终于荡然无存!

【作者简介】

郑异凡,中共中央编译局(现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1935年生于江苏南京,祖籍浙江江山。1952年进入复旦大学中文系学习,后赴苏留学,1959年毕业于苏联列宁格勒大学历史系。长期从事苏联历史、囯际共运史研究,有专著、译著、编译著作多种,著有《布哈林论》《天鹅之歌》《新经济政策的俄国》《苏联春秋》(三卷本)等。主持九卷本《苏联史》的编著工作。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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