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

要想“久”驾,勿要“酒”驾!

周末就要来了

各种聚餐活动少不了

无论您是细品一口

还是感情深一口闷

牢记酒后驾车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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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稳定。近期,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区开启“白+黑”模式,严查酒驾“不停歇”,守护秋季“平安路”。

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科学部署警力,在辖区主要路段路口设置临时执勤点位,对过往驾驶人进行逐一检测,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让一些自认为能掌握警方“动态”的侥幸驾驶人无处可逃。单单国庆期间,全区就有59名“酒”司机被查!

案例一

就喝了几杯

不耽误骑车

10月1日13时许,赣县交警在梅林镇燕塘北路路段开展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赣B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身上充满酒气,便让其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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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体内中的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交警询问其为何酒后骑车时,他竟称:“中午吃酒席喝了几杯,这点酒不耽误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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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处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一车人都喝酒了

我喝得更少

10月1日19时许,赣县交警在梅林镇光彩大道路段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酒后驾驶小车的驾驶员,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体内中的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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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刘某称:“车上一车人都喝了酒,就我喝得比较少,想着不影响开车。”最终,交警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就一段路

喝点酒骑车没问题

10月3日20时许,赣县交警在梅林镇光彩大道路段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陈某体内中的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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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警询问其为何酒后骑车时,陈某称:“离目的地比较近,喝点酒骑个电动车没什么问题!”最终,交警依法对陈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上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共处罚款1520元,驾驶证记13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严查酒驾不间断

平安守护不停歇

请大家时刻谨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为什么要查酒驾?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增加事故发生概率

1.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安全意识。

酒醉驾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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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赣县交警

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

白天查!深夜查!

不定时!不定点!严查酒驾!

请各位驾驶人不要再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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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蓝蓝

校对:黄 俊

审核:王 华

审定:黄 健

来源:梅林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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