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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为加强警示教育

靖远公安交警

现将近期查处酒驾案例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

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时间:2024年10月5日09时37分

地点:吴家川高速路口

驾驶员:赵某某

车辆:甘A9BZ89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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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时间:2024年10月5日09时17分许

地点:靖远县南滨河路段

驾驶员:周某某

车辆:甘DN1041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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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时间:2024年10月5日09时43分许

地点:靖远八中

驾驶员:刘某某

车辆:甘D29C26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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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时间:2024年10月6日09时35分许

地点:靖远县西大街出乌兰西路南20米路段

驾驶员:窦某某

车辆:轻型货车

违法事实: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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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时间:2024年10月6日9时45分许

地点:景昭线下行169公里154米

驾驶员:史某某

车辆:甘D8X710号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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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时间:2024年10月6日9时18分许

地点:京拉线1460公里100米

驾驶员:魏某某

车辆:甘DZ8537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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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不是为了惩罚

而是为了保护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来源:靖远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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