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NEWS TODAY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为加强警示教育
靖远公安交警
现将近期查处酒驾案例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
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时间:2024年10月5日09时37分
地点:吴家川高速路口
驾驶员:赵某某
车辆:甘A9BZ89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时间:2024年10月5日09时17分许
地点:靖远县南滨河路段
驾驶员:周某某
车辆:甘DN1041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
时间:2024年10月5日09时43分许
地点:靖远八中
驾驶员:刘某某
车辆:甘D29C26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四:
时间:2024年10月6日09时35分许
地点:靖远县西大街出乌兰西路南20米路段
驾驶员:窦某某
车辆:轻型货车
违法事实: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五:
时间:2024年10月6日9时45分许
地点:景昭线下行169公里154米
驾驶员:史某某
车辆:甘D8X710号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六:
时间:2024年10月6日9时18分许
地点:京拉线1460公里100米
驾驶员:魏某某
车辆:甘DZ8537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严查不是为了惩罚
而是为了保护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来源:靖远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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