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社区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受伤。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符某英(伤者)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在卸车作业区域内整理绑带,现场管理人员经验不足、安全风险意识不强而造成的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了解,施工项目名称为中洲滨海华府四期主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沙村,总用地面积2087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甲方)为深圳市汇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置业);总包单位为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建筑);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九州建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LC墙板供应商为江西拓海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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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违规整理绑带,被掉落板材砸重伤

2024年3月15日,中航建筑与拓海公司签订了《中洲滨海华府四期项目总承包工程预制构件供货合同(预制内隔墙条板)》,合同约定了采购ALC墙板的规格、数量、运输方式、交货验收地点及各自责任。合同约定ALC墙板的运输及装卸车均由拓海公司负责。

2024年4月27日,江西拓海在“运满满”发布运货订单。2024年4月28日,符某英从网上平台“运满满”接取自江西萍乡芦溪县至中洲四期工地的运货订单。符某英在江西拓海工厂处线下与江西拓海签订《运输协议》。2024年4月29日上午,符某英驾驶车牌号为鲁J****0(鲁J****挂)的平板半挂车,载有长短不一共267块,合计40.2066立方米的ALC板材到达事故工地,车辆停留在进大门左侧地磅处。

2024年4月29日晚8时许,安全员杨某亮通知叉车司机罗某彪到事发现场卸墙板,符某英将平板半挂车倒车至事发地点。随后罗某彪按照彭某秋的指挥进行ALC墙板卸车作业。

2024年4月29日21时左右,罗某彪卸了一半的ALC墙板后,将墙板放在T6堆区,随后罗某彪将叉车开回平板车旁,独自前往T6堆场观测剩余未卸载ALC墙板可堆放位置。随后符某英开始在平板车左侧整理、解除打包带。

杨某亮看到符某英在平板车左侧整理、解除打包带后,只口头提醒其不要再解除平板车右边的绑带但并未制止。随后便与保安皮某新开始聊天。21时11分许,货车司机符某英在平板车右侧整理、拉收打包带时,被突然从平板车上掉落的ALC墙板砸到。

事故发生后,在建工地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此起事故造成1人受伤事故伤者伤情核定损失超过105个工作日,属于重伤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核定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8.2万元人民币(不含事故罚款)。

事故相关单位被建议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组认为,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符某英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在卸车作业区域内整理绑带;另外ALC墙板卸车前已出现明显向右倾斜、失稳,呈现不安全状态。

间接原因一方面为现场管理人员经验不足、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对卸车前车上ALC墙板已出现明显倾斜失稳状态,未按要求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依然继续卸车作业;另一方面,中航建筑对临时进场的人员未能做有效的安全教育交底;江西拓海未对送货员及送货司机做安全教育培训及《墙板运输装卸方案》交底。

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中提到,中航建筑未教育和督促入场人员平板车司机符某英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江西拓海建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送货的托运人,未对被委托的车辆驾驶人符某英进行教育和督促其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对送货员及司机进行《墙板运输装卸方案》交底,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中航建筑现场安全员杨某亮、江西拓海送货员彭某秋,建议公司按照规定做出内部处理。

总包单位今年多次因施工问题被罚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发现,这是中洲滨海华府项目近两年来发生的第三起事故。此前,在2023年12月24日,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谢某鹤死亡;2024年1月5日,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项目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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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湾财社记者进一步在“信用中国”平台查询到,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今年以来多次因施工问题被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检查事发地点的安全防护情况。2024年7月4日,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4日,因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对中航建筑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2月26日,因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再次对中航建筑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2月27日,中航建筑又因施工噪声问题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2024年7月3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洲滨海华府三期主体工程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隐患进行治理。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中航建筑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24年7月30日,因施工过程中造成了燃气管道损毁,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中航建筑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据天眼查,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目前有20条被执行信息,被执行总金额2058.28万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