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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红头文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重点围绕五个方向进行整治和管控,值得每一个厂家和经销商研读和规避相关风险。

第一、在二次修订的新国标没有出台实施前,现行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继续实施,从11月1日开始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第二、对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否则撤销证书。

第三、继续严格抽查电动车,对3C认证机构进行督查,依法查处违规认证机构、实验室,意味着3C认证机构不能收钱发证书了。

第四、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第五、继续按照《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发布“白名单”,如发现已经进入白名单的企业不合格,后期也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电动车观察员发现,该红头文件是10月1日国庆长假第一天正式发布的,可见国家对电动车行业整治的重视和力度,因此经销商不能再存侥幸心理,不合格的产品真不能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