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车
想要使用原车牌号码
如何申请?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快跟着蜀黍一起来了解一下!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保留原号牌号码需要满足的条件
自动保留时限
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车辆状态正常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流程
在保留时限内,车主可以在办理新购车辆(新车、二手车均可)现场登记业务时,向窗口受理人员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车主身份证信息有变更的,需提前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注意事项
号牌号码不得转让
办理机动车业务(夫妻变更登记业务除外)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只能由原车主使用,不能转让给其他人。
夫妻变更可保留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用满一年再申请
申请过保留原号牌号码的,需要再次使用1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保留。
身份信息需一致
办理该业务时,机动车车主身份信息需一致,如身份信息做过变更,需要先办理【变更登记】后才可申请保留使用原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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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互换
同一人名下车牌互换: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164号令)的相关要求,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互换要符合以下情形:
(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如:九江地区车牌,互换车辆必须均为赣G核发)。
(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如果您是一辆燃油车和一辆新能源车是不行的,必须都是燃油车或都是新能源车。
(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夫妻之间变更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想要“互换车牌”,可以办理夫妻变更业务。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素材来源:支队车管所
编辑/鄢强、 王柯
审核/陈运柄
核发/孟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