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四川广元的王女士花14.9万购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轿车,车辆表显里程数6万多公里。提车10天后,她的丈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该车时,车辆发生故障,随后无法点火启动,只好拖到修理厂。

事后,夫妻俩查明该宝马轿车实际里程达15万余公里,与表显里程相差9万公里。王女士认为,二手车卖家黄先生具有欺诈行为,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销售协议,退还14.9万元购车款并赔偿损失44.7万元。最终,法院判决黄先生向王女士返还13万元。

10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元利州法院获悉,近日王女士将该车过户至黄先生名下,当日黄先生将全部价款转入王女士银行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资料图

刚买的二手宝马车出故障

检修发现表显里程与实际里程相差9万公里

2023年3月8日,王女士与丈夫李先生在经营二手车的黄先生处看中一辆宝马320i二手轿车,车辆表显里程数6万多公里。同时,黄先生向夫妻俩介绍,车辆仅有部分小件有维修更换。李先生试驾并开到一修理厂验车后,表示对该车较为满意。

3月9日,双方谈妥以14.9万元的价格成交,李先生代王女士与黄先生签订了《车辆销售服务协议》,其中约定“因甲方检测技术、设备、能力有限,以及二手车交易的特殊性,故甲方不保证该车表显里程数与实际公里数相符”。

同年3月19日,李先生驾驶该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发生较大抖动,李先生于是将车辆就近滑进巴中服务区,但随后车辆无法再点火启动,只好将车辆拖回修理厂。

李先生事后查明,车辆更换的配件远远超出黄先生告知的情况,而且车辆实际里程达15万余公里,与车辆表显里程相差9万公里。

法院判决解除销售协议

二手车老板退款13万元,买家退车

表显里程与实际里程相差甚远,这让王女士夫妇很不满,认为黄先生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行为,从而导致他们做出了错误的购车决定,于是将黄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车辆销售服务协议》,返还购车款14.9万元并赔偿损失44.7万元。

庭审中,争议焦点为《车辆销售服务协议》是否应撤销,黄先生在出售案涉车辆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广元中院二审认为,黄先生并非案涉车辆原车主,其亦是从案外人处收售该车辆,在案证据不能证明黄先生系故意告知王女士夫妇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事实,难以认定其构成欺诈。

但是,黄先生作为专业从事二手车辆的经营者,在收售二手车辆时,应对车辆实际里程数等基本信息具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应首先确保已全面了解收购二手车辆的基本信息,且二手车的里程数系直接影响车辆估值和消费者购买意愿的重要数据。相较于买受人,作为二手车买卖从业者的黄先生获得该车辆相关信息的条件和渠道更为专业和便捷。其在《车辆销售服务协议》中约定“不保证该车表显里程数与实际公里数相符”,实为不合理地减轻其责任,该条款应属无效。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买卖双方在2023年3月9日签订协议达成交易,3月19日车辆即出现故障,双方虽未就案涉车辆的质量进行具体明确约定,但黄先生作为出售方对其所售车辆负有基本的质量保证责任。因案涉车辆实际里程数与交易告知情况严重不符,且车辆短期出现质量问题,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合同解除后,王女士将车辆返还给黄先生。同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车辆使用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酌定由黄先生向王女士返还价款13万元。

今年1月,广元中院终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销售服务协议》,黄先生向王女士返还价款13万元,王女士返还该车并协助黄先生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据了解,判决生效后,黄先生一直未按生效裁判履行义务,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先生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传唤黄先生到庭,责令其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经执行法官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次日同去办理过户手续,黄先生回去筹钱支付价款。然而,黄先生却拒绝接听电话,之后就像人间蒸发了。

8月30日,王女士在广元城区某小区楼下发现黄先生行踪,立即拨打“执行110”报警电话。执行人员赶赴现场将黄先生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黄先生给予劝诫,并警告躲避执行的行为违法,“要是拒不履行,将纳入失信名单,还要罚款、拘留!”黄先生立即表示愿意履行判决。

9月23日,王女士将该车过户至黄先生名下,当日黄先生将全部价款转入王女士银行账户。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张寻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