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驾不知悔改

再次酒驾是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被查后拒不到案接受处罚

以为过一段时间就没事了?

错!

法律岂是儿戏

企图逃避处罚

心怀侥幸

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11日21时33分许,城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柳林中队陕飞整治组民警在辖区汉白路阳安铁路立交转盘处开展夜查行动,鲁某某驾驶一辆普通小型轿车经过执勤点时被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结果为37mg/100ml民警做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鲁某某于2019年8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处罚。鲁某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后期案件处理时,鲁某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游戏,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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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期间,办案民警多次联系嫌疑人,均以不在当地为由,拒绝接受处理。为让嫌疑人尽快归案,城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多次布控、研判鲁某某的活动轨迹,历经一个多月,于2024年9月30日在城固县西环二路将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鲁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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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固交警 编辑: 燕子 审核: 临风

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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