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后续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信息显示,信访人反映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办事处滨湖西路观澜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至少连续两年自行将化粪池内的粪便掏出在小区内挖坑填埋,未定期请专业公司处理,对小区环境破坏较大。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这一情况,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领导多次带领物业科、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到观澜花园小区,召集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相关人员就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3HB202405210001号交办件相关情况召开专题协调会调查核实,并现场查勘。经核实,小区排水管排水量小,导致管道、检修井易发生堵塞,小区反流现象严重。多年来,小区排水管发生堵塞时,业委会指导物业企业对小区检修井进行清掏,并采取就近掩埋方式将清掏物掩埋于小区花坛内部。清掏物主要由淤泥、建筑垃圾、杂物等组成。现场查勘时,要求物业企业对填埋物进行挖铲,形成横截面,对掩埋物进行查看,主要是淤泥、建筑垃圾和杂物等,疑似有少量淤泥、粪便掺杂,现场有少许异味。
鄂州观澜小区
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为保障小区生态环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多次现场督办,督促物业企业立即整改。一是督促物业企业立即处置填埋物,挖出后由环卫部门运离小区进行妥善处置。同时,按照无害化处置要求,对现场挖掘处使用消毒液、石灰等进行消毒,用干净泥土回填后再次对表面进行消毒,以确保小区环境安全卫生。二是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清掏物处置规范制定《观澜花园小区检修井清掏及清掏物处理流程计划》,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定期对小区污水排水管网和检修井进行检查排查,及时清理管网内淤积情况;严格按照清掏作业流程进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注意施工安全及确保业主无障碍通行;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规定处置清掏物,做好施工现场消杀,防止二次污染。三是督促物业企业做好检修井中泥沙混合物清掏工作的公示公开,并做好相关业主的解释说明,避免业主的误解,维护好小区人居环境。
来源 :综合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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