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临汾市区铁骑移动违法抓拍设备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将于2024年10月4日起,对被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启用铁骑移动违法抓拍设备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高河桥以南、城南公路以北、汾河以东、同蒲铁路以西,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