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火了,着火了!大家快来救火!”

2014年7月31日清晨,江西省瑞昌市南义镇的某户居民家中,燃起了熊熊大火。

虽然消防人员及时赶到,但是因为火势太大,扑救火灾需要时间。

还是导致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在火灾中不幸丧生。

就在大家为逝去的年轻生命感到惋惜,都以为这不过是一场意外时。

刑警的一句话,却让众人吃惊不已。

“这场火灾不是意外,而是有人蓄意而为。火灾发生时,很有可能女孩已经去世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刑警的推测是否正确?

谁又会对一名十四岁的花季女孩,下此黑手呢?

01

“头儿,你怎么知道这个女孩不是死于火灾呢?”

面对经验丰富的老刑警的判断,一名从警时间不长的新人提出心头疑惑。

老刑警队长潘越(化名)微微一笑,指着地上的一滴不易察觉的液体,对新队员杨柳(化名)说道:

“你蹲下闻闻,这滴液体有什么味道。”

杨柳俯身,蘸取了一点莫名液体,放在鼻边嗅了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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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若有所思的想了片刻,一拍脑门,恍然大悟:

“是柴油!我明白了...”

潘越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他又指了指席梦思床上,女孩早已被烧焦的尸体,继续说道:

“女孩头朝墙,脚朝向书桌,你看她没有丝毫的挣扎的痕迹。你想想一个人,即便是睡着了,会感觉不到灼烧,没有逃生的欲望吗?”

“如此平静的躺在床上,不是被人下了药,昏迷了。就是当时这个女孩已经死了,有人为了毁尸灭迹才放火。”

杨柳瞪大了双眼,他心中升起对队长潘越的佩服。

同时他觉得自己太蠢了,凶手留下这么明显的破绽,他都没能看出来。

也就在杨柳思绪万千时,队长潘越向他发出命令:

“这一切毕竟只是我的猜测,你先将尸体搬运出去,送去尸检,我留在这里看看还能不能找到一些确凿的证据。”

另一边,在等待尸检结果的过程中,潘越也没闲着。

他一边搜集证据,一边派人对女孩的人际关系进行调查。

面对女孩的烧焦的尸体,他也实在想不通。

受害者不过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而已,谁又会对她怀有深仇大恨。

要将她残忍杀害,置于死地呢?

02

“我的女儿啊,你死得好惨啊!我们的母女情分,就到这了吗...我不相信,我不敢相信!”

受害女孩名叫霍佳佳(化名),在案发时不久前她刚过完十四岁的生日。

据霍佳佳的父母所述,他们一家有五口人,霍佳佳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其实霍佳佳并不是她的母亲刘丽和她的父亲霍强所生的孩子,而是他们抱养回来的。

她的父母刘丽(化名)和霍强(化名)当初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

村里人都说只要抱养一个孩子,就能给霍家找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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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确一直有这个说法,刘丽和霍强夫妇万般无奈之下,面对父母的催促,也只能来到了福利院抱回了仅仅几个月的女孩,并为她取名叫做霍佳佳。

“佳佳”的谐音就是“加”,夫妻俩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为了想要她帮助霍家招来一儿半女,添丁进口。

说来也巧,自从霍强夫妇抱回女孩霍佳佳后,他们不仅在生意上大获成功。

而且不久之后刘丽的确就怀了孕,之后接连生下了女儿和儿子。

虽然后来霍强夫妇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女,但是他们也未苛刻过大女儿霍佳佳。

他们待她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一直到案发之前,霍佳佳都不知道自己是抱养的。

村民们也是淳朴善良,为了保护女孩,对此事始终守口如瓶。

从不在霍佳佳面前提起,她被抱养的事情。

虽然村民们一致认为霍家人对养女霍佳佳一如既往疼爱,所付出的一切无可挑剔。

但是刑警队长潘越始终抱有怀疑态度,毕竟案发那天,霍佳佳的养父母有些反常的举动。

为了不放过任何一切破案的可能,警方还是决定将霍佳佳的养父母带入局中审问。

03

“霍强,据我们所调查,案发那天你和妻子刘丽并不在家,你们去哪了?”

“孩子们想要吃鱼,我和我老婆去市场买鱼了,谁知道就在这时发生了意外。”

“那你当时回到家发现发生火灾后,为何只救小儿子和小女儿?”

“天地良心啊,我一直把霍佳佳当亲生闺女,我根本不是差别对待,只是那时候我赶过去的时候,我小儿子和小女儿已经跑到门口了,我就把他们拽出来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佳佳没出来,她难道感觉不到火烧吗?等我再想冲进去救佳佳的时候,火已经将整个房间都覆盖...”

说到这,霍强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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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霍佳佳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但是霍强却对她极尽宠爱。

女儿的离去,终究还是让他抑制不住的无尽悲痛。

办案民警递给他一张纸,让他擦去脸上的泪水,然后继续问道:

“你稳定一下情绪。我还想知道,据我们所知案发的那天,你原本夜班早上六点才下班,为什么五点就回家了?”

霍强从民警的问话中,意识到了什么。

他瞬间大惊失色,面色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