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们,或许只是上海一中院的普通干警,但却在平凡的岗位上,闪烁出点点微光。Ta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治的力量和温度。《一中法院人》专栏特别推出《一中微光》系列,刊发普通干警平凡小事,敬请期待……
民事庭
三级高级法官
周寅
“周法官,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整整十五年,现在公司一封邮件就变相把我裁掉了,您可要帮帮我啊……”
“周法官,我四十多了,上有老,下有小,现在工作突然没了,真不知道后面该怎么办……”
“周法官,公司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解除,您可要帮我们讨回公道……”
庭审现场,三位当事人激动地向周寅法官表达着诉求。
原来这是周寅法官收到的三起劳动合同纠纷案。打开卷宗,周寅发现这三起案件的当事人都指向了同一家公司。一页页翻阅卷宗,她还发现了更多的共同点:三位劳动者都曾和这家公司签订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曾在同一部门担任要职;公司与他们的解约方式都一样;三起案件的关键点都在于公司的解约是否违法。
梳理完卷宗内容,周寅法官和合议庭成员讨论起来:“这三个案子仲裁裁决和一审判决结果不一,我们二审要更仔细审查,维护好劳动者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定分止争。”说完,周寅法官指导书记员做好后面的庭审准备。
01.
公司通知员工去别家公司就职,是好意推荐还是别有意图?
阿明、陈程和红敏分别是一家器材公司的部门经理、应用工程专家和高级专家。就在几年前夏日的一天,在岗位正常工作的他们收到了一封生物科技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邮件内容显示,他们被这家生物科技公司录用了。
邮件中还提到生物科技公司即将收购三人所在部门的全部业务,并将入职时间、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福利等一一列出。按邮件中的表述,福利待遇等与现在公司保持一致,薪资甚至还有微涨。
阿明、陈程和红敏认为这家公司和器材公司并没有关联,公司是在变相裁员,便没有按生物科技公司要求的入职时间前去入职。
很快,器材公司向他们三人出具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知书写道:“公司曾公布您所在的部门将被收购,……您未能接受对方公司安排,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阿明、陈程和红敏认为器材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器材公司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差额。器材公司不服,到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器材公司是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差额,但需补足年休假差额。而后双方当事人纷纷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02.
“审查证据细节,一个都不能少”
庭审中,结合梳理之前的在案证据,周寅法官很快释明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器材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解除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周寅法官认真听取着劳动者和公司双方的辩论意见。
“法官,我们公司这个部门确实被其他公司并购了,公司就劳动合同变更事宜通过开会、当面沟通、电话等方式一直在与他们进行沟通。”器材公司辩称道。
“法官,公司根本没有和我们沟通,就是通知结果,我们根本没有选择权的。”听到公司的辩解意见,阿明激动地反驳道。
周寅法官也早早注意到这点,根据卷宗里提交的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双方有过沟通协商的过程。周寅法官现场提醒公司是否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公司方低头不语。
庭审结束后,周寅法官回到办公室,翻开自己之前梳理的案件材料,她认为判断公司解除行为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判断部门业务并购,工作人员随之调整是否属于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情形。周寅法官一条一条地梳理在案证据,划出庭审中双方的关键点。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让周寅法官知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很多公司解聘的理由,每个案件情况不同,那么是否属实,就要审查证据细节,一个都不能少,做到公平公正。
果不其然,一条条审查后,周寅法官发现这家生物科技公司并不是器材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而是新成立不久的独立公司。周寅法官还发现证据串联后并不能证明器材公司曾与劳动者有过协商过程,器材公司也没有提出过进行公司内部调动的方案等解决措施,很难反映出公司已履行诚信磋商的义务。周寅法官就此和合议庭成员进行了研判,最终二审改判认定器材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违法解除赔偿金差额。
接下来就要核算赔偿金差额具体是多少。“周老师,您又要化身财务了。”书记员笑着说。“这每一笔都得算仔细才行,每一位劳动者都不容易,人到中年,原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让他们拿到应得的赔偿才能尽可能弥补他们的损失啊。”周寅法官接着说,“从他们提起仲裁到现在,都过去两年多了,我们得尽快结案,好让他们的纠纷早点平息,早点拿到赔偿。”
“周老师,您上周审结的劳动合同纠纷的案子,劳动者给您送锦旗来了。” 几日后,书记员拿着锦旗来到周寅法官面前。周寅法官笑着接过锦旗,“谢谢,谢谢,我也没做什么呀”。“周老师,您忘了,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一旁的法官打趣道。
周寅法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已经十多年了。她审结过民工讨要微薄工资也审结过集团老总争夺百万薪资;她看到过不懂劳动法的无助员工也见识过为HR当庭普及劳动法的“宝藏”员工;她看过劳动者与公司面红耳赤也见证过双方握手言和。
周寅法官身体力行地落实着“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每一个案子都是不一样的,每一个案子又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案情,一样的是无论双方是谁,无论是什么案件,我都会认认真真对待。换作其他法官也会这样,因为这就是我们的职责”。
(文中所涉当事人名字皆为化名)
文:姚卫华
值班编辑:姚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