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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曾出现过“三任市长半年内先后落马”现象的江西新余官场格外“热闹”。8月28日,方向军任新余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接替此前落马的原市长徐鸿。

最新消息显示,刚上任8个月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长李永刚已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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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傍晚,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新余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永刚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长职务。

李永刚,男,198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新余市统计局局长,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2023年12月29日,新余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李永刚为新余市住建局局长,同时免去陈辉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长职务。

这意味着,在短短8个月之间,新余已有两任住建局局长接连被免职!

“假使严嵩还活着,

估计也难逃被他们强拆的命运”

新余是江西面积最小的地级市,地处南昌、长沙两座省会之间。该市有1740年建城史,出现过江西史上第一个状元卢肇,也出现过明代权臣严嵩,近年来因强拆而闻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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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央媒记者温远灏家位于新余市城北农行宿舍小区的房子,被当地政府以棚改名义强制征收。其后,行政机关违法手段不断翻新,多次引发媒体关注,被称为“新余棚改强拆案”。

为此,温远灏曾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最终,尽管打赢了官司,但却还是没能守住自己的家。

实际上,遭遇强拆的受害者远不止温远灏一家:2020年以来,在时任市委书记蒋斌的倡导下,新余直接喊出了棚改“半座城”的宏伟目标。其后,不少当地居民遭遇了无妄之灾。

其间,新余市中心主干道仙来大道和长青路、北湖路沿街的住宅——主要是新余市委、市政府在内近40个市级机关单位的家属院,也几乎全部被认定为棚户区,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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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轰轰烈烈的棚改中,前任新余市住建局局长、市棚改办主任陈辉是一个无法绕开的人物,当地人称之为“强拆局长”。

公开资料显示,陈辉,男,汉族,1965年1月生,江西樟树人,全日制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江西省新余市房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陈辉任新余市住建局局长。

据了解,“新余棚改强拆案”发生后,温远灏一直坚持对时任新余市委书记蒋斌、新余市长徐鸿、新余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逸翔、新余市住建局局长陈辉、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傅秋香、原主任江梅兰等人进行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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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逸翔带着市住建局局长陈辉、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傅秋香和渝水区政府等部门负责人,直接跑到温远灏所在报社威胁他,企图让他放弃维权。

其后,眼见上述伎俩没有起到震慑效果,2023年7月10日晚上,当地又连夜将温远灏家位于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潭江村的两栋老房子偷偷拆除,事后拒不承认。

报警后,警方不予立案。起诉后,法院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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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翔

窥一斑而知全豹,当地法治环境可想而知。对此,温远灏曾形象地总结道,“假使严嵩还活着,估计也难逃被他们强拆的命运”。但报应不爽,从违法违纪的那一刻起,新余某些官员的结局其实早已注定!

轰轰烈烈拆了“半座城”,

都不知道该等哪只靴子先落地!

新余轰轰烈烈开展棚改“半座城”的同时,当地官场也并非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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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3日上午,新余市委书记蒋斌的仕途,在众人错愕的目光中突然迎来转折——调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黯然结束了长达6年半的新余主政生涯。

其后,新余市委书记一职空悬了4个月才迎来继任者。7月31日下午,新余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郑光泉任新余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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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在省纪委领导过问下,新余市纪委监委查实:陈辉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拆,系上述强拆案主要责任人;傅秋香、江梅兰等人负责实施强拆行为。因此,决定对陈辉给予诫勉,影响期为半年。

对此,温远灏认为只是“罚酒三杯”,表示并不认可,继续坚持实名举报。

2023年12月29日,新余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陈辉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长职务。

新余市住建局官网显示,陈辉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23年10月10日,距今已有3个多月。当天下午,新余市住建局召开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暨施工现场创文创卫工作推进会,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辉在会上讲话。

陈辉履新市住建局局长之初,有传言称其有望更进一步。因此,此次尚未到退休年龄就被免职,曾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都在静待靴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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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最先官宣落马的却是蒋斌担任新余市委书记时的搭档——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

2024年7月29日,中共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鸿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徐鸿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徐鸿严重违纪违法已被撤销党内职务。

20天多天前,徐鸿已辞去新余市长职务。7月5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鸿辞去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同一天,渝水区区长简华锋、副区长王娟也“成功”辞职。

今年56岁的徐鸿,自2021年5月起担任新余市长,至此番辞职。在职期间,当地曾因奇信股份财务造假、棚改“半座城”和非法强拆、特大火灾事故、水质污染等多次引发舆情。

7月25日,江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鸿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请问新余市住建局,

难道你们的职权就是负责“违法”?

新余市住建局官网显示,李永刚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7月12日。

当天,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刚先后深入新余市联安燃气供应有限公司、新余燃气有限公司、下村综合能源服务站等地调研督导燃气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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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刚

8月5日,新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专题传达学习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小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当天,李永刚并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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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上任仅8个月就被免职?因官方并未公布,具体原因不得而知。但从李永刚签发的两份答复中,此人工作作风便可见一斑。

2024年初,因认为陈辉、刘颖峰等人非法强拆居民房屋涉嫌滥用职权,温远灏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在新余市委原书记蒋斌、市长徐鸿、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逸翔等人的包庇纵容下,新余市住建局原局长陈辉在职期间严重滥用职权,实施了一系列非法强拆行为,令我和许多受害者无家可归,事发后还不停地制造矛盾、激化矛盾,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凭着蒋斌、徐鸿、李逸翔等人的包庇,非法强拆责任人陈辉始终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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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左四)

“在棚改过程中,新余市住建局原四级调研员刘颖峰(现渝水区政府四级调研员)严重滥用职权,为了完成棚改拆迁任务,实施了一系列非法强拆行为,令我和许多受害者无家可归。与此同时,刘颖峰在担任城北街道办主任、住建局分管领导期间,凭借拆迁却屡屡得到升迁。恳请依法查处,给所有受害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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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温远灏收到了两封来自新余市住建局的信访答复。

有趣的是,在这两封标题均为《关于温远灏信访举报有关情况的回复》的答复中,除了被举报人职务、名字不一样,其他内容基本一致,并对全部内容予以否认,均称“此问题不属实”。

然而,因回复内容完全无视事实,肆意颠倒黑白、前后矛盾,相关事实反而不证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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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部分“关于反映新余市住建局原局长陈辉(新余市住建局原四级调研员刘颖峰)在职期间严重滥用职权,实施了一系列非法强拆行为问题”中,新余市住建局回复称:

此问题不属实。鉴于您母亲已搬离(事实上,当事人从未搬离该房屋),房屋所在楼栋主体钢结构被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2022年1月7日,拆迁公司将整栋楼予以整体拆除,做到了先“赔偿后拆迁”,并不存在滥用职权。

由此可见,新余市住建局认为其下属单位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强拆行为违法,因此作为该局主要负责人的陈辉、作为该中心分管局领导的刘颖峰自然不存在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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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后在第三部分“关于反映新余行政机关和法院勾连,让受害人的合理诉求始终得不到司法支持问题”中,新余市住建局又回复称:

此问题不属实。就您母亲房屋拆迁问题,您提起了27起行政诉讼,其中法院(2021)赣7101行初469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强制拆除新余市城北赣新中路17号(城北农行宿舍小区)3301房屋基础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2022)赣7101行赔初9号判决撤销被告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于11月12日作出的赔字第(2021)01号《行政赔偿决定书》,(2022)赣7101行初701号确认被告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强制拆除新余市城北赣新中路17号(城北农行宿舍小区)3301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这几个案件行政机关均败诉,并不存在新余行政机关和法院勾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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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新余市住建局决不承认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属于违法强拆,因此陈辉、刘颖峰等相关负责人并不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

另一方面,新余市住建局又如数家珍般地列举了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数次被法院判决违法强拆的经历,连具体案号都一清二楚。

对于上述行为,要么是新余市住建局“精神分裂”,要么是有关法院“冤了该局”,但能够如此“坦荡”的用白纸黑字写出来,然后再盖上大红章,实在让人忍不住想问一句:

如果判决违法都不算滥用职权,那么请问你们的法定职权,难道就是专门负责“违法”?脸真的不打算要了吗,还是从来就没要过?(文/元泽)

来源:新风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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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曾出现过“三任市长半年内先后落马”现象的江西新余官场格外“热闹”。8月28日,方向军任新余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接替此前落马的原市长徐鸿。

最新消息显示,刚上任8个月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长李永刚已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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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傍晚,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新余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永刚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长职务。

李永刚,男,198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新余市统计局局长,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2023年12月29日,新余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李永刚为新余市住建局局长,同时免去陈辉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长职务。

这意味着,在短短8个月之间,新余已有两任住建局局长接连被免职!

“假使严嵩还活着,

估计也难逃被他们强拆的命运”

新余是江西面积最小的地级市,地处南昌、长沙两座省会之间。该市有1740年建城史,出现过江西史上第一个状元卢肇,也出现过明代权臣严嵩,近年来因强拆而闻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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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央媒记者温远灏家位于新余市城北农行宿舍小区的房子,被当地政府以棚改名义强制征收。其后,行政机关违法手段不断翻新,多次引发媒体关注,被称为“新余棚改强拆案”。

为此,温远灏曾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最终,尽管打赢了官司,但却还是没能守住自己的家。

实际上,遭遇强拆的受害者远不止温远灏一家:2020年以来,在时任市委书记蒋斌的倡导下,新余直接喊出了棚改“半座城”的宏伟目标。其后,不少当地居民遭遇了无妄之灾。

其间,新余市中心主干道仙来大道和长青路、北湖路沿街的住宅——主要是新余市委、市政府在内近40个市级机关单位的家属院,也几乎全部被认定为棚户区,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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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轰轰烈烈的棚改中,前任新余市住建局局长、市棚改办主任陈辉是一个无法绕开的人物,当地人称之为“强拆局长”。

公开资料显示,陈辉,男,汉族,1965年1月生,江西樟树人,全日制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江西省新余市房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陈辉任新余市住建局局长。

据了解,“新余棚改强拆案”发生后,温远灏一直坚持对时任新余市委书记蒋斌、新余市长徐鸿、新余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逸翔、新余市住建局局长陈辉、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傅秋香、原主任江梅兰等人进行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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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逸翔带着市住建局局长陈辉、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傅秋香和渝水区政府等部门负责人,直接跑到温远灏所在报社威胁他,企图让他放弃维权。

其后,眼见上述伎俩没有起到震慑效果,2023年7月10日晚上,当地又连夜将温远灏家位于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潭江村的两栋老房子偷偷拆除,事后拒不承认。

报警后,警方不予立案。起诉后,法院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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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翔

窥一斑而知全豹,当地法治环境可想而知。对此,温远灏曾形象地总结道,“假使严嵩还活着,估计也难逃被他们强拆的命运”。但报应不爽,从违法违纪的那一刻起,新余某些官员的结局其实早已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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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在省纪委领导过问下,新余市纪委监委查实:陈辉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拆,系上述强拆案主要责任人;傅秋香、江梅兰等人负责实施强拆行为。因此,决定对陈辉给予诫勉,影响期为半年。

对此,温远灏认为只是“罚酒三杯”,表示并不认可,继续坚持实名举报。

2023年12月29日,新余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陈辉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长职务。

新余市住建局官网显示,陈辉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23年10月10日,距今已有3个多月。当天下午,新余市住建局召开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暨施工现场创文创卫工作推进会,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辉在会上讲话。

陈辉履新市住建局局长之初,有传言称其有望更进一步。因此,此次尚未到退休年龄就被免职,曾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都在静待靴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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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最先官宣落马的却是蒋斌担任新余市委书记时的搭档——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

2024年7月29日,中共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鸿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徐鸿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徐鸿严重违纪违法已被撤销党内职务。

20天多天前,徐鸿已辞去新余市长职务。7月5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鸿辞去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同一天,渝水区区长简华锋、副区长王娟也“成功”辞职。

今年56岁的徐鸿,自2021年5月起担任新余市长,至此番辞职。在职期间,当地曾因奇信股份财务造假、棚改“半座城”和非法强拆、特大火灾事故、水质污染等多次引发舆情。

7月25日,江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鸿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请问新余市住建局,

难道你们的职权就是负责“违法”?

新余市住建局官网显示,李永刚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7月12日。

当天,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刚先后深入新余市联安燃气供应有限公司、新余燃气有限公司、下村综合能源服务站等地调研督导燃气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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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刚

8月5日,新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专题传达学习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小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当天,李永刚并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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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上任仅8个月就被免职?因官方并未公布,具体原因不得而知。但从李永刚签发的两份答复中,此人工作作风便可见一斑。

2024年初,因认为陈辉、刘颖峰等人非法强拆居民房屋涉嫌滥用职权,温远灏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在新余市委原书记蒋斌、市长徐鸿、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逸翔等人的包庇纵容下,新余市住建局原局长陈辉在职期间严重滥用职权,实施了一系列非法强拆行为,令我和许多受害者无家可归,事发后还不停地制造矛盾、激化矛盾,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凭着蒋斌、徐鸿、李逸翔等人的包庇,非法强拆责任人陈辉始终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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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左四)

“在棚改过程中,新余市住建局原四级调研员刘颖峰(现渝水区政府四级调研员)严重滥用职权,为了完成棚改拆迁任务,实施了一系列非法强拆行为,令我和许多受害者无家可归。与此同时,刘颖峰在担任城北街道办主任、住建局分管领导期间,凭借拆迁却屡屡得到升迁。恳请依法查处,给所有受害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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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温远灏收到了两封来自新余市住建局的信访答复。

有趣的是,在这两封标题均为《关于温远灏信访举报有关情况的回复》的答复中,除了被举报人职务、名字不一样,其他内容基本一致,并对全部内容予以否认,均称“此问题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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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部分“关于反映新余市住建局原局长陈辉(新余市住建局原四级调研员刘颖峰)在职期间严重滥用职权,实施了一系列非法强拆行为问题”中,新余市住建局回复称:

此问题不属实。鉴于您母亲已搬离(事实上,当事人从未搬离该房屋),房屋所在楼栋主体钢结构被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2022年1月7日,拆迁公司将整栋楼予以整体拆除,做到了先“赔偿后拆迁”,并不存在滥用职权。

由此可见,新余市住建局认为其下属单位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强拆行为违法,因此作为该局主要负责人的陈辉、作为该中心分管局领导的刘颖峰自然不存在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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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后在第三部分“关于反映新余行政机关和法院勾连,让受害人的合理诉求始终得不到司法支持问题”中,新余市住建局又回复称:

此问题不属实。就您母亲房屋拆迁问题,您提起了27起行政诉讼,其中法院(2021)赣7101行初469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强制拆除新余市城北赣新中路17号(城北农行宿舍小区)3301房屋基础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2022)赣7101行赔初9号判决撤销被告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于11月12日作出的赔字第(2021)01号《行政赔偿决定书》,(2022)赣7101行初701号确认被告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强制拆除新余市城北赣新中路17号(城北农行宿舍小区)3301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这几个案件行政机关均败诉,并不存在新余行政机关和法院勾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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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新余市住建局决不承认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属于违法强拆,因此陈辉、刘颖峰等相关负责人并不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

另一方面,新余市住建局又如数家珍般地列举了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数次被法院判决违法强拆的经历,连具体案号都一清二楚。

对于上述行为,要么是新余市住建局“精神分裂”,要么是有关法院“冤了该局”,但能够如此“坦荡”的用白纸黑字写出来,然后再盖上大红章,实在让人忍不住想问一句:

如果判决违法都不算滥用职权,那么请问你们的法定职权,难道就是专门负责“违法”?脸真的不打算要了吗,还是从来就没要过?(文/元泽)

来源:新风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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